他们的命运在分秒间被改变:
离开摇篮,失去母亲,
有的还没叫过爸爸妈妈,
有的被千里转卖,
有的流浪街头,
有的被暴力和药物伤害,
有的被迫卖花卖艺、行乞偷窃……
他们还只是稚嫩的孩子。
9月19日,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正式公开运行。网址为:。平台第一批公布了284名被公安机关解救的孩子。
这些在打拐行动中被解救的孩子们,有的被拐卖时,甚至还在襁褓之中;有的至今无法验证身份姓名……大多数孩子还在蹒跚学步之时便远离了父母温暖的怀抱,他们可能还从未见过爸爸妈妈一眼,叫过他们一声。与此同时,失去孩子的父母们可能正跋山涉水,望眼欲穿地寻找他们的骨肉……
今天,284名被解救孩子正盼望着回到亲人的臂弯。为这284个孩子发条微信,就会让他们多一分回家的希望!
你还可以点击文章末尾的“阅读原文”,直接进入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
孩子失踪后,我们能做些什么
特别提醒:儿童和少女失踪应立即报警,不用等24小时!
早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女性失踪报案的,接到已满18周岁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立案。
寻亲捷径:采血检测DNA输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
民政部、公安部已发布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免费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并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救出被拐儿童后,要一律采集儿童血样,同样录入信息库,方便找寻儿童的亲生父母。
请被拐儿童父母和记得幼时被拐的人员联系当地警方采血入库比对,只要被拐儿童父母和被拐儿童DNA全部入库,理论上被拐儿童能够全部回家团聚!
反拐新政
被拐儿童查不到生父母可被收养!
8月20日,民政部、公安部下发通知,明确打拐解救儿童符合条件的可由家庭收养,找到生父母后,非父母主动遗弃的可解除收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拐儿童被解救后,最快1年零3个月可被收养。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一律追究刑责
“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通过,修改条款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现行刑法对以上行为的规定皆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今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将一律被追刑责。
公安部: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者10月底前自首可免刑责
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公安部敦促那些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嫌疑人尽快自首,2015年10月31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依照原刑法规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何防止孩子被拐卖?
中秋月圆,我们一起,帮宝贝回家!一次分享一份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