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扩大基药实施范围 五年省药费14.07亿元

    青岛新闻网11月26日讯 近日,据青岛市卫计委通报,自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累计为群众减轻用药负担14.07亿元。下一步,青岛市还积极鼓励条件成熟、财政实力较好的区将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公共财政补偿体系,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五年节省药费14.07亿元

    据市卫计委通报,自2010年青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网采购基本药物共约15.89亿元,减轻群众用药负担4.77亿元。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共采购基本药物62.05亿元,减轻群众用药负担9.30亿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累计为群众减轻用药负担14.07亿元。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网采购共采购基本药物1612.33万元,减轻群众用药负担483.7万元。

    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2012年,崂山区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面推行至89个规划内村卫生室,后又推广至非政府办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所有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在崂山区全覆盖。截止目前,崂山区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销售基本药物645万元,为群众减轻用药负担193.5万元。

    2014年7月,李沧区4个非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将基本药物上柜并实施零差率销售。2015年,李沧区政府、扩大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围,使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扩大至8个,实现所有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在李沧区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区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销售基本药物967.33万元,减轻群众用药负担290.2万元。

    据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青岛市还积极鼓励条件成熟、财政实力较好的区将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公共财政补偿体系,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解决廉价药生产供应不到位问题

    目前,基本药物制度仍存在两个问题,个别生产企业对部分廉价药、用量较少的药品生产供应不到位,如基本药物地高辛、扑尔敏等;部分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存在着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衔接不充分的现象。

    下一步,我市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课题研究,会同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对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监测等进行梳理、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另外,在完成我市药品使用管理信息系统与33个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及省药管平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推进与各区市卫生计生药管平台对接,不断完善药品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功能。(青岛新闻网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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