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处查环保违法1283起 设好气质获奖1116万

    昨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1—11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万人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83起,同比增加43%,处罚金额4469万元。 

    整治污水直排口153处

    市环保局局长宋春康介绍,我市今年进一步加大了水污染的防治力度,1—11月份,全市共整治污水直排口153处,新建污水管网104公里,完成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4个,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5万吨;建成泥布湾再生水厂和一批中水回用设施。“三河”治理取得实效,墨水河污染“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省控重点河流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水质按期达到省政府规定要求;基本消除过城河道污水直排,治理了一批城乡黑臭水体,全市主要河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4.2%和13.1%,达到39.4毫克/升和3.6毫克/升。连续三年治理大沽河,换来大沽河“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崭新面貌,创造了我市治水兴水的新样本。

    另外,加强胶州湾保护,申建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清理海上养殖设施1万余亩,收回拆迁胶州湾内虾池4000亩,胶州湾优良水域比例提高到65%,呈现逐年改善的良好趋势。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城镇重点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240家企业安装监控设施

    据介绍,2015年我市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7座,污水日处理能力195万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推动240家企业安装了污染物排放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全市已建成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39处,环境总监测能力达到95大类567项,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

    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深入实施环境执法三级“网格化”监管模式,大规模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采取多种更加直接有效的执法方式,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1-11月份,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万人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83起,同比增加43%,处罚金额4469万元,约为去年同期的两倍,对典型违法案件采取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强制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新《环保法》赋予的处罚手段,并公开曝光,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提升了环保法律权威。另外,深入推进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建成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危险废物、废旧家电等处理的综合性静脉产业园和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

    获省政府考核奖励1116万元

    继续深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从“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消减VOC(挥发性有机物)”五个方面发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1—11月份,市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同比改善了19.3%;市区空气优良天数同比增加了39天,达到278天,优良率83.2%,创近三年最好水平,提前两年实现国家规定的改善目标。空气质量及改善幅度均居全省前列,前三季度获得省政府考核奖励1116万元,全市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蓝天白云明显增多,治霾取得显著成效。

    件代表建议按期办复

    晚报讯昨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政府系统共承办代表建议471件(含议案转建议7件,平时代表建议3件)。目前,已全部按期办复。

    据介绍,471件代表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17件,占46.1%,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设农业科技孵化器的建议》,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运用互联网思维发展现代农业,制定了《青岛市“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2015-2020年)》。

    列入工作计划正在逐步解决的226件,占48.0%。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建议》,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各区市进一步改进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方式,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政策落实效果,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因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各方面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28件,占5.9%。此外,关于尽快取消企业非营业性车辆许可数量限制、考取驾照科目二集中到惜福镇考试给学员造成不便、关于禁止教练车在主干道路训练的建议、建立“一校一警”制度、关注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过低问题等建议,因政策、资金或现实情况等客观条件制约暂时难以落实,承办部门已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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