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元旦、春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职工享有哪些正常福利待遇,如何领取福利?且看青报君一一为您梳理!
保障干部职工应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指出,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相关通知还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元旦和春节山东人或可领1000元福利
目前,各省级工会相继出台了具体量化标准,节日慰问品应为实物形式。其中,山东的慰问品标准为1000元!↓↓↓
地区 |
全年节日慰问品标准 |
北京 |
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 |
天津 |
必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拨缴经费收入的30%以内,全年最高人均不得超过1000元。 |
河北 |
年度总金额按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或按人均不超过400元。 |
山东 |
1000元 |
山西 |
1000元 |
上海 |
总金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
江苏 |
1000元 |
浙江 |
全年慰问不得超过三次,用于慰问的支出总额不得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 |
安徽 |
1000元 |
福建 |
1000元 |
广东 |
全年发放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 |
广西 |
1000元 |
海南 |
总金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经费收入总额的30%以内,且不得超过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年最高人均不超过1000元。 |
湖北 |
1000元 |
湖南 |
全年发放总金额应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收入总额的30%以内,年人均发放金额标准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5%。 |
江西 |
1200元 |
重庆 |
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500元以内,国庆节慰问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其余法定节日慰问标准均控制在100元以内。 |
四川 |
节日慰问品和对会员本人的生日慰问,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 |
云南 |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工会可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
贵州 |
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它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 |
河南 |
1000元 |
内蒙古 |
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800元。 |
陕西 |
逢年过节慰问全年一般不超过三次,每位会员每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
甘肃 |
1000元 |
青海 |
1000元 |
新疆 |
1200元 |
注意,津贴补贴不能这样发!
《通知》要求: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另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制定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①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②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③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④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⑤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⑥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⑦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⑧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⑨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⑩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监督,工会经费不能这样花!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①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②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③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④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⑤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⑥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⑦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⑧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