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驾考新规+驾照记分标准,你最该知道的15件事!

 

    4月1日起,16市开始试点驾照自学直考,青岛也位列其中!

    用自己的车就能练;科目一二三可以连着考.....警察蜀黍帮你划出的15个重点,你都了解吗?网传将实行新驾驶证记分标准,是真的吗?最关心的问题,最想知道的答案,这里都有!

    驾考篇

    ▼1.自主报考正式上线4月1日起,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网到底在哪儿?今年年底前,这个唤作“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神器就会全面上线,通过此平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等功能,只需轻轻一点即可完成。

▼2.单眼人士可考取驾驶证

    公安部令第139号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限定标准为: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可报名参考。

    ▼3.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4.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原123号令中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139号令实施后,在居住地也可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了!

    ▼5.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在这之前曾一度兴盛的韩国驾照速成游,以彻底被屏蔽。

    ▼6.学习科二、科三,须持有学习驾驶证明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7.16个市试点可驾照自学直考“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在天津,包头,南京,青岛,武汉,成都,等共计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同时,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

    ▼8.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值得注意的是原文中为“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

    ▼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10.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11.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打工仔们、各种漂们,咱们的春天来啦!

    ▼12.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3.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14.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更明确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15.大型客车、牵引车可更早领证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纪分标准篇

    请注意!即将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是公安部139号令,即《关于修改的决定》。其中并没有涉及驾驶证记分标准的修改部分。驾驶证记分标准依然是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则实行!也就是说各类网传新记分标准均为谣言。

    准确的记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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