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6月1日后新建房屋抗震设防提高到7度

    原标题:房屋抗震设防下月提高到7度

    晚报讯 从6月1日起,我市一般房屋抗震设防将提高到7度。昨日,记者从市地震局获悉,新修订的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将于6月1日起执行。新区划图中,我市辖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普遍有所提高,这意味着我市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对建筑物抗击地震损坏的要求提升,居民以后可以住上更结实的房子。

    据了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是以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为指标,将国土范围划分为不同地震危险程度或抗震设防等级的地图。根据防震减灾法规定,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高于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市地震局工作人员介绍,地震发生后之所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多不是由于地震本身造成的,而是由于垮塌的建筑,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的。新区划图中,我省5个设区市的城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有所提高:青岛、泰安、德州由0.05g(相当于地震烈度Ⅵ度)提高到0.10g(相当于地震烈度Ⅶ度),潍坊、临沂由0.15g(相当于地震烈度Ⅶ度)提高到0.20g(相当于地震烈度Ⅷ度)。也就是说,包括岛城在内的5个设区市的城区内,在6月1日之后建设的建筑物抗震能力提升。工作人员介绍,6月1日之后的新建筑物,必须达到新区划图的抗震设防要求。

    据了解,抗震设防烈度与平常所说的震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2002年出台的抗震设计规范中,将我国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分为6、7、8、9度,并对不同设防烈度的地区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进行了说明。所谓地震烈度,是指地面及房屋等建筑物受地震破坏的程度。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取基本烈度。但还须根据建筑物所在城市的大小,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以及当地的抗震设防小区规划进行确定。(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徐美中)

    地震烈度

    地震烈度是指地震时某一地区的地面和各类建筑物遭受到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我国将地震烈度分为12度。据介绍,地震烈度7度的地震,是指发生时的影响主要为房屋损坏——房屋轻微损坏,牌坊,烟囱损坏,地表出现裂缝及喷沙冒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