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10名官员

    记者10月8日从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博获悉,近日,由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青岛市市南区原政协副主席孙兆军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孙兆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近日,由郓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鄄城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周生林(正处级)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一审宣判。经郓城县法院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周生林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德州市德城区人大原副主任李会元(副县级)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罪一案,由武城县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会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五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近日,新泰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泰安市泰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原局长潘虎(正科级)以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新泰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泰安市泰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原副局长章建风(副科级)以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以上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德州市检察院近日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平原县恩城镇原党委书记孙清军(正科级)决定逮捕;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德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处副科长杨福林(正科级)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平邑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平邑县旅游局原副主任科员王健(副科级)以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罪向平邑县法院提起公诉。

    平原县检察院近日依法对平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齐守东(正科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向平原县法院提起公诉。

    由平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张永轩(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平原县法院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永轩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