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青岛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我市招生政策。
学前教育招生
招生对象
2017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招生计划
全市幼儿园预计招生10.2万人。
招生信息发布时间
5月12日,各区市教育(体)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当地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报名录取时间
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在6月19日至7月1日期间进行。其中,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一)至6月23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4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26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五)网上报名,7月1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招生范围
2017年幼儿园招生政策与去年总体一致。幼儿园招生范围由各区市确定。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按照划定范围招生。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各区市招生时,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孤儿、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
义务教育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97000人,初中一年级93000人。
二、招生入学规定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免试入学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公办初中在招生区片内通过电脑派位或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等方式就近入学。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各学校就近入学的条件、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区片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区片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有条件的区市可以试点小学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入学。
(二)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各区市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一是以小学为单位,为单个初中学校合理划定对口招生小学,对口招生小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升入该初中学校就读;二是以社区、路段等为标识,为单个初中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区域,招生区域内适龄学生小学毕业后持相关材料到该初中学校注册入学;三是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九年一贯制学校。
(三)严格按规定招收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和《关于公布2017年局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7〕8号)要求,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不得以招收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化考试、选拔。
(四)积极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区市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依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制定实施细则,保障符合各区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区市可以试点积分入学。
(五)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区市要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段残疾儿童少年,要按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青岛市中心聋校招收3个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实验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
三、市内三区初中招生
(一)局属初中学校。
1.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有关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简章。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青岛三十七中实行小班化招生,每班不超过40人。
2.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纳入学校所在区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与所在区片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3.特长生招生。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面向学校所在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青岛少儿艺校毕业生须达到青岛三十九中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要求后,方可升入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未达到要求的学生,根据青岛少儿艺校所在区的招生政策升入相应初中,也可申请调拨至户籍所在区就读。
(二)区属初中学校 。
1.公办学校招生。以小学为单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区片通过整体调拨或电脑派位方式升入初中。
2.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可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第一阶段招生不足的,面向学校所在区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
1.市内三区跨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可升入当地初中。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小学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初中学校就读。
2.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三区初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小学毕业后,家长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于8月中旬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初中入学。报名参加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及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的崂山区麦岛小学毕业生由市南区教体局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初中入学。
4.青岛第二实验初中与青岛六十五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有关小学。户籍属于上述招生范围但在其他区域上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跨区(片)调拨的政策规定申请参加上述两所学校的电脑派位。具有崂山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山区初中学校就读。
(四)报名及录取。
1.小学毕业生须持《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报名单》(以下简称《报名单》)参加初中学校特长生报名和民办学校报名。《报名单》由毕业小学通过“青岛市市内三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单》由接受报名的初中学校留存,不再退还给学生。家长可向毕业小学申请打印或复印多份《报名单》,但学生在同一时段内只能报一所初中学校。
2.区教育行政部门、小学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保障小学毕业生依法依规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权益。各初中学校要妥善保管好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材料,不得招收无报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3.已被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和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含足球后备人才)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4.小学升初中报名及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操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将小学升初中志愿填报、跨区(片)调拨申请及安排、《报名单》打印、特长生报名及录取、民办学校报名及录取、整体调拨录取等全部实行网上操作。电脑派位结束后,派位结果要及时上传网上录取系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小学升初中网上录取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各学校普通班、特长生等招生计划的调控管理。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有关网上录取工作,确保网上录取信息准确、完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1.科目
2014级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下同)、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信息技术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重考。
2015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青岛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青岛市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青岛市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各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三、考试命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
2.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为4:4:2。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78300人,其中市内三区和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毕业生17600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0300人,其中四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0350人。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
全市普通高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二、招生计划
1.严格按计划招生。各区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制定高中招生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要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高一新生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其他学校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市教育局将统一下达各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2.科学确定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审核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县(区市)招生的,应在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县(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招生区域
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他区市由各区市教体局分别组织。各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四区招生,其他区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四、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1.指标生政策。各区市应根据当地实际,至少将2所优质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依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初中学校,将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前进行,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要与学校特色办学相结合,淡化纸笔考试,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3.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比例的艺体特长生。经批准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关于公布2017年局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7〕8号)。
4.局属学校面向驻地招生计划。青岛六中面向黄岛区招收2个班,青岛九中面向黄岛区招收2个班,青岛实验高中面向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招收2个班,青岛十九中面向即墨市招收2个班,青岛三十九中面向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招收2个班。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6〕13号)“从2017年开始,逐步统筹崂山区普通高中招生”的规定,2017年,崂山一中、崂山二中面向四区各自统筹招收6个班,崂山一中面向崂山区初中毕业生单独招收6个班,崂山二中面向崂山区初中毕业生单独招收3个班。
5.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两所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而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
6.各区市须将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列为提前录取批次。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录取。
7.实行职业学校招生市级统筹的区市(不含胶州市和莱西市),须于7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并于7月21日前将录取结果上传至“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胶州市和莱西市须于7月23日前完成辖区内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并将录取结果上传至“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市内三区和崂山区
(简称“四区”)普通高中招生
一、志愿填报
1.四区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含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普通高中填报三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报“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崂山一中、崂山二中面向崂山区初中毕业生单独招收的崂山班单独设置志愿。
二、录取规定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按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按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按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2.录取程序。四区考生录取顺序为:“3+4”本科批次、普通高中批次、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及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次、五年制高职批次、中职技校批次。
普通高中按照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按照报考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
三、指标生
1.指标生政策。将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崂山一中、崂山二中10所学校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四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指标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逐级上报市教育局,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指标生名额分配。市教育局按10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分别计算出局属初中学校和四区指标生总人数。四区教育(体)局根据所属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3.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市教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首先按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按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再按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总分相同考生等级组合也完全相同,则由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录取进度在青岛教育政务网()公布指标生名单。
四、自主招生
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三中、青岛六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崂山一中、崂山二中各招收2个班,青岛十六中、青岛艺校各招收1个班。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自主招生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科目最多不超过3个学科,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自主招生中的使用。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主报名、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录取。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统一发布实施。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须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上志愿填报提交后不能修改)。
五、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
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局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7〕8号)要求,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获得多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作为第一志愿报考。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
六、艺术班招生
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各学校艺术班招生简章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七、青岛一中“交运创新班”招生政策
“交运创新班”(简称“交运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免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保险费)。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八、青岛一中“海尔创新班”招生政策
“海尔创新班”(简称“海尔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九、青岛三中“信息化实验班”招生政策
“信息化实验班”(简称“信息化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部分寄宿。
十、青岛六中“中意班”招生政策
“中意班”面向四区、城阳区、黄岛区、红岛经济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一、青岛九中“爱基金班”招生政策
“爱基金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五免一补”(免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补助)。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二、青岛九中“外语课程改革班”招生政策
“外语课程改革班”(简称“外语课改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三、青岛实验高中“新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新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新人文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四、青岛十六中“书法班”招生政策
“书法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十五、青岛十七中“卓越工程师班”招生政策
“卓越工程师班”(简称“卓越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十六、青岛十九中“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 招生政策
“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科技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七、青岛三十九中“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海洋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八、青岛五十八中“大学先修课程班”招生政策
“大学先修课程班”(简称“大学先修班”) 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九、崂山一中“科技创新班”招生政策
“科技创新班”(简称“科技班”) 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崂山一中“国学素养班”招生政策
“国学素养班”(简称“国学班”) 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一、崂山二中“海洋教育班”招生政策
“海洋教育班”(简称“海洋班”) 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二、崂山二中“金融教育班”招生政策
“金融教育班”(简称“金融班”) 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三、“综合育人班”招生政策
青岛六十六中、青岛艺校面向四区各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崂山一中面向崂山区初中毕业生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二十四、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政策
胶州四中面向全市招收1个“航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报考“交运班”“海尔班”“信息化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新人文班”“卓越班”“科技班”“海洋班”“大学先修班”“国学班”“金融班”志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所报考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该校普通班录取。
被“交运班”“海尔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新人文班”“卓越班”“科技班”“海洋班”“大学先修班”“国学班”“金融班”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职业学校招生
2017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和我市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不断提高高中段普及率,努力实现“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7.8万人,全市共计划招收本地中职学生约3.6万人,本地生源职普比例保持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教育。
二、专业设置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今年,全市共新增机电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方向)、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梯维修方向)、会展服务与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社会发展和产业急需的专业15个。
三、主要招生政策
1.继续做好“3+4”本科招生工作,总体保持招生规模与去年大体相当。
2.扩大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规模,将合作的专业点由原来的24个扩大到37个,招生计划由去年的1100人增加到2000人左右,试点高职院校由原来的1所增加到4所。
3.继续联合开办普职融通实验班,有6所局属中等职业学校和4所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试点,实验班学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不低于500分,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春季或夏季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实验班的录取与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同批次。
4.扩大市区职业学校招生统筹规模。在将崂山区、城阳区职业学校招生纳入市区统一招生平台的基础上,今年将黄岛区、即墨市和平度市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统筹管理,实行统一招生录取。
5.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试点。通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更多职业发展趋向明确、具有实践能力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培养有专业潜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6.将市招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二次招生改为网上填报志愿并统一投档。
7.实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基层倾斜。在城市轨道交通、公路运输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3D打印与立体设计等4个较为热门专业中面向农村区市单独投放部分招生计划,实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基层倾斜。
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第一为指导,发挥考试导向作用,为学生提供多项选择和多次考试机会,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范围与对象
2017年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三、考试内容
2017年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过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目标效果测试。
(一)过程管理考核。
考核内容:《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体育与健康课成绩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此成绩应与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数据一致)。
3.积极参加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和冬季长跑2分。无故缺勤或因病事假缺勤超过1/3者,该项目不得分。
过程管理考核成绩18分(含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
(二)目标效果测试。
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3项考试须在半日内完成。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
第一类: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一项;
第二类: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任选一项。
场地器材、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考试时间: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27日(星期四)。
考试地点:分别为青岛一中、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三中、青岛十七中和崂山二中五个考点。目标效果测试每项目10分,总分30分,成绩18分(含18分)以上的为合格,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免(缓)考及其他特殊政策
(一)免(缓)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审核通过后,其测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2.平时能参加体育活动,但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测试期限内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单项或多项免考,各免考项目按6分计入成绩。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3.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等疾病不宜参加长跑的学生,可申请办理1000米(800米)免考,只参加其余两项测试,其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4.初中段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免考。经批准后,其测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初中段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除1000米(800米)之外的两项测试项目免考,经批准后,其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5.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正式测试的前一天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缓期测试,内容与办法与正常测试相同。
上述2、3、4、5类考生必须有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学校提供过程管理考核相应资料);1、2、3、5类考生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含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用药明细及缴费凭证,残疾人须持《残疾证》)。
以上特殊情况需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区市教育(体)局和市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逐级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
(二)往届考生、外地回青考生。
因往届考生和外地回青考生无法实施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其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目标效果测试成绩计算。
五、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8月31日。
六、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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