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归案40人:多人被减刑 一人获无期

2017-04-23 08:57:00 法制晚报

    2015年4月22日,我国集中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两年后的今天,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目前已有40人到案。

    记者梳理媒体公开报道发现,截止目前归案40人中已至少有6人落判,另有1人被提起公诉、1人已受审还未见宣判结果。

    纵观这6人刑期可以发现,最长的是无期徒刑(1人),最短的是3年(3人),其中还有2人适用缓刑。并且有5人因自首等情节,获从轻处罚。

共40人落网,其中25人自首

共40人落网,其中25人自首

    红色通缉令,又被称为红色通报,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最高级别通缉令,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2015年4月22日,我国集中公开了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曝光100名外逃人员,并表示要加大追缉力度。

    今天上午,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两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周密安排,向全球撒下追逃追赃“天网”,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40人到案。

(首个落网的红通戴学民接受例行检查)

(首个落网的红通戴学民接受例行检查)

    记者梳理发现,2015年落网18人,2016年落网19人,2017年至今已落网3人。从2015年4月到2016年10月,几乎每个月都有“百名红通人员”归案。

    其中,回国投案自首,成为不少外逃贪腐人员的最佳选择。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记者注意到,已归案的40人中,6人被缉捕,7人被遣返,2人死亡;25人经劝返回国投案自首,比例超6成。

(朱海平回国自首)

(朱海平回国自首)

    至于死亡的2人,其中1人身份未公开。记者查阅以往报道发现,另外一人是上海海事局吴泾海事处出纳顾震芳,涉嫌贪污公款92万余元。她携带部分赃款出境逃亡泰国,2006年触电意外身亡。有关单位进行撤案处理。

    另外,40名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中有19人涉嫌贪污,7人涉嫌受贿,另有诈骗和滥用职权等罪行。多人潜逃境外十余年,时间最长的朱海平涉嫌诈骗犯罪,外逃美国长达18年之久。

    6人已落判,其中2人获缓刑

    记者注意到,距今最近的一次红通归案发生在4月17日,第75号李世乔从加拿大劝返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10月,中纪委网站曾梳理前35名归案的红通人员外逃地发现,虽然大多数“红通”嫌犯在选择外逃目的地时,往往将目光聚焦于中国尚未与之缔结引渡条约的美国、加拿大等国,但通过积极推动追逃追赃国际合作,诉诸劝返、遣返、异地追诉等手段,我国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西方发达国家追回“百名红通”人员共计19人,占归案总人数的一半以上。

(黄玉荣【女】回国自首)

(黄玉荣【女】回国自首)

    记者根据媒体公开报道,不完全统计发现,截止目前已归案40人中至少已有6人已落判。

    这6人分别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戴学民,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孙新,太原迎宪焦化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牛丽英,中企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部负责人裴健强,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副局长云健。

    另外,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玉荣已被提起公诉,江苏中淮建设集团董事长钱增德已一审开庭,但是宣判结果尚未公开。

(裴健强回国自首)

(裴健强回国自首)

    梳理已经宣判的红通人员可以发现,刑期最长的是李华波,为无期徒刑。另有3人获刑3年,其中两人还被判适用缓刑——牛丽英,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云健,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这就意味着以上两人如果在考察期内如果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将在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5人从轻处罚,1人获无期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记者发现,牛丽英的判决书明确写着:她在其亲属的劝解下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除此之外,还提供经济案件犯罪嫌疑人贾某某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而对于云健,据新华社报道,法院查明其共受贿60万元。考虑到其主动归国投案自首并全部退赃,没有继续犯罪危险的情况,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云健受审)

(云健受审)

    记者到,根据公开报道,已经宣判的6名红通人员中,有5人获从轻处罚。除了上述牛丽英、云健,连获无期徒刑的李华波也有如此表述——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这个被称为“亿元股长”的李华波凭着私刻的假公章,在数年间伙同他人侵吞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30日,他潜逃至新加坡。逃离前,他竟然留给单位领导两封信,自称贪污了很多公款,已经出国。

(李华波被带入法庭)

(李华波被带入法庭)

    2015年5月9日,李华波被遣返回国。今年1月23日,该案落判,其被判处无期徒刑。

    唯一一个未公开判决显示从轻处罚的是戴学民,也是“百名红通”触网第一人。原来,2015年4月22日红通名单公布,第三天,潜逃海外14年之久的戴学民被缉捕归案。2016年7月12日,南京中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一审后,戴学民不服判决,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2016年12月30日,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孙新受审)

(孙新受审)

    同是归国自首犯,量刑为何大不同?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中华表示,依照刑法规定,“数额”并非影响刑罚轻重的唯一因素,真正影响和决定外逃案刑罚轻重、裁判结果差异的因素,一是犯罪人回国接受审查、裁判的主动性、积极性及其程度,二是赃款赃物的追缴情况、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客观结果大小。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包括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受贿罪,犯罪分子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处罚。(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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