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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新规本月全面实行 捆绑销售等被叫停

2017-07-13 13:31:19 青岛晚报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30万辆,伴随汽车市场的发展,各类汽车消费投诉也不断增加。昨日,青岛市工商局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处处长田磊参与网络在线问政,与网友在线交流。记者了解到,自7月1日起,我国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全面施行,销售汽车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买车不局限于4S店

    田磊在网谈中提到,新《办法》有以下特点:一是汽车合格证必须随车附带。二是买车不再局限于4S店。新《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三是打破区域销售限制。四是禁止加价提车。新《办法》规定:不允许经销商捆绑销售,明示汽车各种配件的价格,不能再收取额外费用。新政策的实施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有消费者就4S店捆绑销售保险等行为提问。新《办法》中明确规定4S店不准捆绑销售保险等,捆绑销售保险一直是工商部门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的行为,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此类行为或接到消费投诉,都会在第一时间调查并依法查处。

    买二手车要擦亮眼

    有网友就二手车问题提问,田磊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车辆手续不全的不能买。车辆手续包括: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税本、机动车行驶证、新车发票和保险单等,如手续不全,坚决不买。二是带牌车不能买。所谓“带牌车”,是指在交易时,双方为了省劲,车辆不过户就直接带着车牌买卖,这样也坚决不能买。三是疑问车不能买。如事故车、泡过水的车不能买。在选购二手车时,一定不能着急,更不能贪图便宜,要知道贪小便宜是要吃大亏的。把握这几类坚决不能买的,在买车时多逛逛、多看看,货比三家,才能做到不吃亏上当。

    “二手车里程造假问题一般消费者很难识别出?需要怎么判断?另外,二手车销售商是否有义务将重大车祸情况告诉买方?”网友提问。田磊建议市民委托专业机构对车进行鉴定。二手车经营主体有责任将车辆的真实信息告诉买方,如有证据证明二手车经纪人在事前知道车辆的真实信息,而未告诉买方,二手车经纪人负连带责任。如发现车辆有过重大车祸,买方可要求退车。(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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