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孔海涛:加快设立青岛金融法院 助推金融改革
市政协委员、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行长孔海涛。
青岛新闻网1月13日讯(记者 刘倩倩 宁冠宇 胡明月)金融案件专业性、系统性、全局性强,影响面大,裁判结果对产业发展、市场经济影响深刻,对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属于不特定多数的金融消费者、投资人影响极大。金融法院是中国司法系统在创设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之后的又一大创新。在金融改革发展新形势下,设立专门金融法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是日益突出。为此,市政协委员、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行长孔海涛建议,加快青岛金融法院设立,更好地发挥司法保障与法治引领作用,助推山东乃至更大区域金融改革健康发展。
优化司法案件审理 提高诉讼效率
借鉴上海金融法院设立的先例,可本着“精简、高效、扁平化”的机构设置原则,先期将青岛金融法院设立于市中级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审理青岛各基层法院涉金融一审民商案件,并依法受理属于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金融案件,实现金融案件管辖从分散向集中转变,审判从粗放向精细转变,风险防控从被动向主动转变。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考虑设立独立建制的金融法院。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 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构建良好的金融法治保障体系,持续有效打击金融活动中存在的恶意拖欠贷款、非法集资以及逃废债务等违规或违法行为,确保金融业的稳定发展,保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规范金融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青岛司法体制,梳理整合精英型法官对新类型案件的法律运用和司法裁判,树立相应的裁判规则,发挥警示风险、指引交易的作用。通过对相关纠纷的关注、审判和调研,更能发现规则漏洞,进而完善交易规则,维护金融安全、控制金融风险,提升青岛金融司法国际影响,促进青岛建设高质量国际金融中心。
吸引专业人才 提升专业水平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国际金融中心、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都是高度对外开放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更前沿、新颖,产生的纠纷更国际化、复杂化。这就需要更加专业、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来裁判金融纠纷,进而也锻造出更多实践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要围绕金融法院设立,积极聚拢层次更高、专业能力更强、审判经验更丰富、商业惯例更熟知的精英型裁判团队,妥善处理前沿、新颖、疑难、创新类金融案件,形成公正优质的司法裁判。
保障金融权益 维护金融安全
法制环境是青岛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因素,要以更加专注的金融审判,进一步提高司法执行力和威慑力,持续鼓励合法的金融创新,加大惩治各类金融犯罪力度,维护金融安全,保障金融消费者、金融机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