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出售名下住房,以夫妻另一方名义重新购入住房,能否适用换购住房个税政策?
2026-07-17 08:40 青岛市税务局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出售名下住房,以夫妻另一方名义重新购入住房,能否适用换购住房个税政策?
答: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因此,出售住房在夫妻一方名下,新购住房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情形,不符合上述规定,不能适用换购住房个税政策。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出售名下住房,以夫妻另一方名义重新购入住房,能否适用换购住房个税政策?
答: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因此,出售住房在夫妻一方名下,新购住房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情形,不符合上述规定,不能适用换购住房个税政策。
2026-09-21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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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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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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