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APP

打开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26-08-28 08:20    青岛市税务局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最新评论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精彩推荐

“十四五”首部海洋文化报告!中国海洋文化发展报告出版发行

2026-09-22    青岛新闻网

新进展!青岛大学浮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竣工交付

2026-09-2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国内首条跨海市域铁路通车运营

2026-09-22    新华社

9月22日 青岛地铁8号线全线通车!五四广场—胶东国际机场地铁直达

2026-09-2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商户招募持续火热!青岛加菲猫家族美食嘉年华优质摊位限时招募中

2026-09-22    青岛新闻网

青岛:“AI桥隧医生”上岗 年均归集“体检数据”120亿条

2026-09-2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狂追2.77秒逆转帮中国队16年重夺金牌 青岛小将张展硕成"硕神"

2026-09-22    上观新闻

上合示范区管委会与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签约 打造产教融合创新示范平台

2026-09-2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查看更多

青岛新闻APP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