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青岛公安交管部门深化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6日讯 为扎实推进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青岛公安交管部门科学研判辖区交通流量、违法规律和事故特点,优化调整勤务部署,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为扩大警示震慑效果,现对近期查处的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10月10日22时许,交管李沧区大队民警在九水东路铜川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客车沿九水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点,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3mg/100ml,驾驶人王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10月11日0时40分许,交管市北区大队民警在福州北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客车沿福州北路行驶到临近检查点处时突然停车,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驾驶人邱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至医院提取血样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10月13日16时30分许,莱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水展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水展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检查点,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驾驶人姜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姜某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10月22日0时许,交管市南区大队民警在福州路与安庆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客车驶入检查点,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0mg/100ml,驾驶人苏某某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至医院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青岛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更是重大事故隐患,一次侥幸酒驾,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饮酒后,人的判断力、反应能力大幅下降,发生追尾、失控事故概率显著上升。请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意识,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聚餐场合亲友之间互相提醒、主动劝阻,共同当好安全监督员。
下一步,青岛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深化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加强对农村道路、国省道及城市主干道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常态化整治与专项攻坚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