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南充2月28日讯 南充市仪陇县一城管执法人员黎某在歌城借酒滋事,侮辱打伤女服务员,被仪陇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2日,昨日,记者从仪陇县城管执法局获悉,黎某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该局已将其解聘。
据了解,1月21日晚,现年43岁的仪陇县城管执法局人员黎某在县城新政镇“当歌会”歌城唱歌。23时,黎某借酒滋事,将在歌城二楼行走的服务员龙某叫进包间,无故辱骂并殴打,导致龙某(女)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当晚,群众拨打110报警后,仪陇县公安局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证据证明黎某寻衅滋事,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仪陇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黎某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昨日,记者从仪陇县城管执法局获悉,黎某酒后寻衅滋事,无故侮辱殴打女服务员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根据有关规定,仪陇县城管执法局已经将黎某解聘。(记者 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