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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虎咬伤女子再次强调园方担责称不离开北京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2016-10-18 08:39:43 字号:A- A+

    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32岁女游客赵某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再遭老虎咬住。周某死亡,赵某受伤。时隔一个月后,事件调查组认定:游客未遵守规定,对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遭到老虎袭击,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昨日,本报对话当事人赵女士与动物园负责人,双方就整个事件细节和责任认定隔空对质,各执一词。

    伤者:我下车不对,但园方要负七成责任

    “从2009年开始,这家动物园就频繁出现动物伤人的事件。”伤者赵女士说,如果从那时开始园方开始安全整改,这个悲剧也不可能会发生。

    “索赔”

    没索赔,但要园方认清责任

    广州日报:现在身体情况如何?

    赵女士:身体基本康复了。今后还会面对整容以及康复方面的手术。

    广州日报:后续的手术费预计大约会花费多少钱?

    赵女士:还是比较高的。我们也问过医生,医生说这些都要根据个人的体质及康复情况决定的,所以现在也不好去预估。

    广州日报:你有没要求索赔?

    赵女士:我们没有索赔。所谓索赔的数额,是双方律师协商的一个数额。但是这个数额也没有最终去定损。现在我们并不是索赔的问题,而是要求园方认清自己主要责任的问题。对这事已经造成了我们家一死一重伤,我们已经认清了自己“判断失误”造成这种结果的责任,但是园方到现在为止,没有认清他们的责任。

    入园

    根本就没安全告知

    广州日报:事发当天,园方有没进行安全教育?有没有免责协议书?

    赵女士:没有。园方所谓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最近,我们家重走了一遍野生动物园,在安全告知方面已经做了改进:不但售票与发放安全告知单变成了两个流程,并且会有发放安全告知单的工作人员进行告知。但是,在事发当天我进入动物园的时候,他们当时就是把安全告知单和门票撕给了我,没有告诉我,门票当中有安全告知单。甚至连这句话都没有说。

    至于我所签订的《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是一个“车损协定”,而不是“人身伤害协定”。当时签协议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我这就是个协议。此外,这张协议是一个“格式形式”的合同。他们把这种责任全都丢给了顾客,并没有告知我这是一个合同。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说“来,你签个字”。当时我就以为是一个车辆登记的表格而已。

    进虎园

    “没看到‘放养’标示和老虎”

    广州日报:进园后,是否有注意到车辆已开进到“东北虎园”?

    赵女士:动物园内实际上还有其他的“猛兽区”,其他的“猛兽区”是十分规整的,入口和出口都是呈直线形的,在入口的区域就会有一个告知牌,上面写着“猛兽区域,严禁下车”。唯独在我们事发的“东北虎园”,只有在进门的时候有一块告知牌,我们大家也都看到了,也都非常紧张的。可是,我们走了大概二三十米之后,其间一直没有看到任何警示牌,也没有看到东北虎,也没有看到东北虎画像的警示牌。更没有告知我们这是一块野生放养的区域。再加上我们看到有一辆巡逻车在我们车的右后方,所以就误认为已经到了之前的休闲区。

    “下车”

    “巡逻车没有第一时间喊话”

    广州日报:官方通报称,你下车后,旁边的巡逻车马上就对你进行了喊话,你听到没有?当时为什么不立即上车?

    赵女士:巡逻车当时没有喊话。从监控视频中也可以看到,我是兴冲冲地下了车,然后径直走向了主驾驶座位旁,丝毫没有犹豫,没有回头。当时巡逻车是在我的右后方,如果他们喊了话的话,我会向右后方去张望的,但是并没有。一直当我走到了主驾驶座位旁,我才听到了后面红色私家车的喇叭声,朝后面去张望了。但老虎已经扑过来了,已经来不及了。

    广州日报:当时你丈夫为何没有第一时间下车?你俩吵架了吗?

    赵女士:没有吵架,我是晕车。当时正值夏天,车内都开着空调,空气都比较闷了,我那时的想法就是想赶紧下车透口气。当时实际上车还没有停稳的,我爱人当时还在车上拉手刹和解安全带。这几秒钟是因为他在拉手刹和解安全带。

    “救援”

    “只是‘轰油门’、‘按喇叭"

    广州日报:根据通报,在你母亲冲出车门的一秒钟后,3号巡逻车就冲了出去驱赶老虎。

    赵女士:没有达到驱赶的效果。这个当时在场的车辆也可以证实。当时我爱人先下了车,然后又返回看车门有没有锁好,第二次他又和我母亲冲下了车。当时他就拍打巡逻车的车门,巡逻车的司机就回应说,“照这种情况我们没办法救,我们也救不了。”然后他们就是在那里一味地“轰油门”、“按喇叭”。

    广州日报:车辆所在柏油路到老虎所在平台之间,是否车辆能通行?

    赵女士:可以的,巡逻车是一直可以直接开到平台下的。

    广州日报:你是否还记得你母亲去救你,并用手去拍打老虎?事后观看过相关的视频记录?

    赵女士:没有视频,这片是监控视频的盲区,但是我爱人看到了。

    广州日报:当时你丈夫刘某在做什么?

    赵女士:当时就是在平台的下面拍打巡逻车,但是巡逻车说没法救嘛。他们只是“轰油门”、“按喇叭”。

    广州日报:当时救援人员赶到的时候,你是否还有意识?

    赵女士:我当时是在呼喊,是因为疼痛没有意识的呼喊,就是因为疼痛的那种呼喊。

    责任

    “园方应负七成责任”

    广州日报:整个事件中,你认为责任在谁?

    赵女士:这件事我和动物园方都是有责任的,但我认为,动物园方占主要责任,我占次要责任的。

    野生动物园自驾游是一个高危险的旅游项目,作为动物园方的管理者,对于动物园的管理应该是有高度的警惕的,只有园方保持了一个高度的安全意识,再加上游客自身有一个安全意识,才能双管齐下,令这种旅游变得是比较安全的,两者是缺一不可的。我是因为当时晕车下车。你不能排除有别的游客因为自身车辆不是很牢固,发生了爆胎也好,或者因为疾病在意识不是特别清醒的情况下下车了,这都是有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你的救援人员还是不下车,还说没办法救吗?我觉得园方应该占到七成的责任。我们是由于判断错误下车的,当然了,这种下车是不对的,这也是我要强调的。

    母亲

    “园方延误了母亲的救援时间”

    广州日报:你觉得救援车辆没救援,才是导致悲剧的原因之一吗?

    赵女士:是的。他们延误了我母亲的救援时间。在官方的调查报告中,并没有写出我母亲死亡的原因,是大量性失血休克死亡。失血性休克死亡,正是证明了园方延误了最佳的急救时间。我母亲被抬上车时,车上没有急救药品,也没有配备相关的急救人员,而是用园方自己的面包车把我母亲送到医院的。之后我们也了解到,园方当时是有打过120急救热线的,声称是交通事故而不是被虎咬伤,他们刻意隐瞒了这件事。

    事后

    “逃避不是办法,相信法律”

    广州日报:事件后你有什么样的打算?

    赵女士:事件最终还是会恢复平静的。影响肯定是有的,但是我们都放平心态。包括网上的那些评论,我觉得也无须再专门去理会。我们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我不会离开北京,觉得逃避不是办法,还是要直面生活。

    当事人坦承下车是“不对的”,称因晕车想在休闲区“透口气”;巡逻车对老虎未达到“有效驱赶”;母亲死亡是因园方“延误了救援时间”,曾谎称交通事故,要负七成责任。

    园方回应,安全告知在入园时就告知,下车地点在猛兽区,严禁下车;任何人包括工作人员在“猛兽区”都不能下车,并非救援不及时。双方各负多少责任要靠法律解决,不能空口说话,靠“我以为”解决。

    园方:成年人不能总“我以为”

    针对赵女士诸多质疑园方的观点,记者就此采访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人之一曹先生,对于有关该事件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回应。

    安全告知

    入园时工作人员已介绍

    广州日报:伤者赵女士称,她所签订的《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是“车损协定”。当时是否有工作人员向她提醒其中有“严禁下车”的内容?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曹先生:这是文字加表格的协议书,入园的时候,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向她介绍过了。

    广州日报:赵女士称,入园时工作人员并未进行安全告知。

    曹先生:那只是她那么说吧。

    巡逻车喊话

    官方调查已找过“人证”

    广州日报:伤者说,她下车时,旁边的巡逻车并没有进行喊话?

    曹先生:还是她自己说吧。第一我们是有官方的调查,已经说得很清楚。

    广州日报:有什么证明?

    曹先生:官方的调查已经很清楚了。至于相关的“人证”,我们是不能去找的。

    救援

    区内任何人都不能下车

    广州日报:有关救援方面,赵女士表示,当时巡逻车的救援,只是将巡逻车开到了老虎所在的平台下面“轰油门”、“按喇叭”,没有达到驱虎救援的效果。

    曹先生:当然是有(达到驱虎效果)的,但是当时老虎已经把人拖到了半山坡的位置了。这种情况下,车是上不去的。

    广州日报:所以巡逻车就只能开到平台下“轰油门”、“按喇叭”?

    曹先生:是的。本身(“驱虎”)并没有一个官方的要求,这并没有像生产一个东西有规范的流程,一定要怎样怎样做,是没有官方的流程的。当时她下车的时候,我们的工作人员就让她马上回到车上,她不回,没有听见。过去之后老虎把她拖到半山坡的时候,巡逻车是无能为力的。

    广州日报:救援人员能不能下车驱虎?

    曹先生:救援人员本身不允许下车。我们园里有操作规范要求的,任何人员不得在猛兽区下车,包括我们的工作人员。你明知道有虎,你下车不是送死吗?

    下车

    “禁止下车”有明显的标识

    广州日报:赵女士说,当时她下车的主要原因,还是以为她到了“休闲区”。

    曹先生:她是从孟加拉虎园,进入到东北虎园,怎么会进入到“休闲区”呢?不存在“休闲区”的问题。园区内当然有“休闲”标示。步行区、食草动物区、温顺动物区等这些都是有明显标识的,这些是可以下车的。而所有的猛兽区都写得很清楚“禁止下车”的。

    广州日报:园方是否延误了伤者母亲的救援时间?

    曹先生:她质疑尸检报告,她可以找有关方面去核实。我们是无话可说。她所有的问题,许多原话也提到了“我以为”这种说法,有些事情不是以为的事情。要是三岁小孩不认识字,或对很多事情还不清楚,“你以为”还有情可原。作为一个成年人,不能总是说“我以为”。

    责任

    需第三方裁决,双方说没意义

    广州日报:赵女士认为,园方占有主要责任。你认可这种说法吗?

    曹先生:针对这件事情的责任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并不是由当事双方自己去说的,需要第三方权力机关去裁决的。

    广州日报:赵女士特别强调了她并没有索赔。究竟有没有索赔,媒体报道的索赔数字可靠吗?

    曹先生:没有索赔,数字从何而来呢?

    广州日报:赵女士说会诉诸法律途径来解决。你们园方认可这种解决方式吗?

    曹先生:从一开始,我们的观点就非常明确,依法依规来处理这件事情,我觉得这是最公正、最客观的一个办法。我们支持、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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