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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就国歌法案提交立会:侮辱国歌或监禁3年罚款5万

2018-06-22 08:54 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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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及《国歌简谱》海外网 图

海外网6月21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准备于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将《国歌法》草案提上特区立法会首读及二读,而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最快下周二(26日)会审议草案。据了解,立法内容将倾向宽松,其中只有两项条文需负上刑责,包括国歌不可用作商业用途,以及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但草案并不会就“贬损”或“商业用途”作定义。

据香港《大公报》消息,《国歌法条例草案》已完成了一段时间,内容与《国旗国徽法》基本一样,而其中有两项条文需负上刑事责任,包括国歌不可以用作商业用途,以及故意篡改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前者最高刑罚是罚款五万元(港币,约合41440元人民币,下同),后者则是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对于特区政府早前建议,将中小学教学生唱国歌、了解国歌历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国歌奏唱礼仪的条文,一并纳入《国歌法》,有教育界就此关注中小学校长及老师会否因此负上刑事责任。消息指出,草案内容会倾向“宽松”,只会要求中、小学校长及老师等作推广,如要求将国歌列入教学课程,但没有提及任何需负上刑责的地方。

消息透露,任何人在公众场合“嘘国歌”,则可能被视为贬损国歌;而改编国歌也可能与商业用途有关,但立法内容表明不会就“贬损”或“商业用途”作定义,相信法庭会以案件裁决作为案例。

去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在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国歌法》。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在《刑法》第299条中增加规定,明确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据了解,近年来,香港特区体育赛事和大学毕业典礼上曾发生多起“嘘国歌”事件,引起香港社会极度不满。此外,香港特区开启《国歌法》立法程序,也被一些团体或个人炒作成会“无端堕入法网”,这些论调包括所谓的担忧“五音不全”唱国歌会犯法,“吃饭时听到播放国歌不起立会犯法”等等。此类炒作行为引起建制派的强烈批驳,特区政府也多次解释说明,以消除疑虑。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特区政府早前已表明,不会因学校未有推广国歌而负上刑责,若草案真如消息所说,充分证明反对派对《国歌法》的抹黑将不攻自破,也消除了公众疑虑。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也认为,《国歌法》立法原意是阻吓一些激进分子侮辱国歌,并鼓励市民尊重国歌及国家,若草案内容真的相对宽松,希望反对派能理性看待,不要再为反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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