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也促成了养老事业蓬勃发展,让老人住进养老院或请家庭护工上门护理,已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养老方式。然而对于失能老人,这种养老方式有时却可能带来虐待。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主席范小青就将目光聚焦于失能老人的生活护理问题上。她在提案中建议,应尽快建立专业护理护工培训体系,并通过立法规范护工行为。
据全国老龄办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4亿,占总人口比重达17.3%。预计到2020年,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与安全仍面临着许多问题。
范小青对澎湃新闻说,每个人都会年老,包括她自己在内的许多人,都有一个朴实的想法,即自己在退休前攒下一点钱,等到年老的时候可以找一个家庭护工或者进入养老院,不给社会和子女增添负担,自己安度晚年。
“但目前的实际情况,却无法如人所愿。”范小青分析,如今失能老人大致可分两类,一类生活在养老院,一类是子女因工作和家庭无暇顾及自身的独居老人,这类群体的生活质量则完全寄托在家庭护工身上。
而范小青调查后发现,无论是养老院内的部分护工还是家庭护工,都存在无专业技能、无基础常识的情况。
“近年来,失能老人受到保姆、护工粗暴对待,甚至被虐待的事件十分频繁,雇佣者除解雇以外,无法对施暴者进行追责,这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范小青称,对于这个问题,还需要在加强法律监管,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素质、技能水平等方面进行改善。
因此,范小青建议,应建立完整的护理护工培训体系,相关护理护工应持有上岗证才能上岗。其中,专业培训应包含护理技术和能力、基本素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多个方面。
范小青认为,专业护理护工行业与当下社会需求同样旺盛的月嫂行业类似,目前社会上已经出现了许多专业的月嫂培训机构,因此相关部门建立护理护工培训体系时,可以参照月嫂的发展方式。
范小青建议,双方一方面应签订受法律保护的合约保障双方的权益,同时制约一部分护理护工在照顾失能老人过程中的粗暴行为。另一方面,应该对施暴等相关行为进行立法,让虐待老人的违法者付出代价。
目前护工的平均年龄普遍较高,这也是导致护理护工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相对较低的重要原因,范小青还就此提出,政府可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更多有知识的年轻人进入养老护理行业。
“具体来说,首先政府可在社会营造良好的就业风气,同时也给与选择该行业的年轻人才薪资与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从而带动护理护工行业的积极发展。”范小青说。
今年2月,国家卫健委宣布正式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范小青认为这项服务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她说,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希望能看到一个将互联网与护理护工培训相结合的平台,“每一位护工的技能、工作经历均可网上查询,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每位护工的责任均可追溯”,进而形成全社会的网络联系,保障失能老人的安全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