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歉信全文:
此时此刻,我非常地后悔和愧疚。
在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过程中,我了解到,由于个人财务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我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缴纳税款,还由此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此,我诚恳地向国家、社会、关心我的朋友们道歉。
税务部门依法对我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我接受这一决定并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按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出道十多年,我有幸跟随着国家影视行业蓬勃发展的脚步实现了自己演员的梦想。我深知,我的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国家的培养;身为公众人物,我获得的一切都来自于大家的关注。我会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以后定将严格遵守法律,不再辜负粉丝的关心、社会的关注。
这次的教训将会是我一生长鸣的警钟,告诫我必须时刻审视我自己,不仅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更要用更高的要求约束自己。我不会推卸责任,自己犯的错就勇于面对,望大家能继续监督我、鞭策我!
最后,再次和大家说声对不起!请接受我发自内心的歉意!
演员郑爽偷逃税被追缴处罚等
共计2.99亿元
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今年4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指导天津、浙江、江苏、北京等地税务机关密切配合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针对郑爽利用“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问题,以及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郑爽参加的演艺项目和相关企业及人员涉税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开展全面深入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郑爽偷逃税案件依法严肃进行处理,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税务部门已持续加强对高收入人群、高风险行业的税收监管,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影视行业税收秩序综合治理。
针对当前影视行业个别从业人员偷逃税的新手法,税务部门将与广电、电影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完善跨部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精准监管能力,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国家广电总局:停播郑爽已参与节目
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
国家广电总局今天表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
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郑爽严重违反电视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要求,在申请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证号:(京)剧审字(2020)第018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
广电总局将进一步加强演艺人员片酬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教育,对违法违规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坚决严肃追责处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郑爽sz、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