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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委党校成立宪法宣讲团 成员名单及宣讲题目来了

2021-09-10 16:36 来源: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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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指出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为充分发挥党校理论宣讲阵地作用,切实履行党校在新时代的新使命新担当,更好地学习和宣传宪法,近日,青岛市委党校成立以副校长、一级巡视员王涛为团长,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柴方胜为执行团长、科研部主任刘增禄教授和法学教研部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宪法宣讲团。

宣讲团通过认真学习、集体备课,精心设计了七个宣讲题目,既有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的专题,以及对宪法总体精神与内容的讲解,也有对宪法各章节内容的讲解,比如关于国家制度的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国家机构的规定等各个方面的讲解。我们将根据各单位的不同需求,选派合适的宣讲教师,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送课到机关、到企业、到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宣讲。期待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推动我市党员干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使宪法在推进工作,加强法治建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青岛市委党校宪法宣讲团成员名单及宣讲题目

宣讲团成员

团长:王涛

执行团长:柴方胜

成员:刘增禄、刘效敬、陆静、王倩、张珏芙蓉、李志强

宣讲题目

1、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全面实施

2、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应当树立的基本理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导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之国家制度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之国家机构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之国家的象征篇

宣讲联系人

宣讲联系人:纪含笑

联系电话:0532-859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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