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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问,购买商品房,如果夫妻一方没有缴纳公积金,另一方已缴纳,但当时却用了没有缴纳公积金一方的名字买的房子,能否通过某种方式而用有公积金一方的公积金贷款。刘永林主任解答道, 夫妻双方在购买住房时,以没有公积金一方的名义买房,则不能以有公积金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则应将有公积金的一方追加为共同购买人,则可以有公积金一方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 有网友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未婚证明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刘永林答道,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未婚的,本地职工未婚证明须由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外地职工,出具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证明有困难的,可由所在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婚证明。未婚证明出具的时间距贷款时点原则上不应超过一个月。 有网友说,他父亲得了重病,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给父亲治病?刘永林说,这种情况是可以提取的。需提供经二级以上(不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病案室章、医务处章、门诊办公室章其中一种印章的病历证明(包含各种诊断报告)、他与他父亲之间的父子关系证明原件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经办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买二套房首付商品房最低30% 二手房最低40% 有网友已有一套房是商贷,如果再买一套用公积金贷算首套还是二套?首付比例是多少? 刘永林答道, 目前我中心对职工购买一套还是二套住房,主要是通过系统内的登记信息进行认定,因此,现阶段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能对是否曾申请公积金贷款进行认定。如您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贷款首付比例商品房最低30%,二手房最低40%。若您申请组合贷款则须按组合贷款银行规定的首付比例标准执行。 有位网友是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房产。估计6月份就放款了。咨询一下如果放款,他本人公积金账户的钱是全额划拨到他的银行账户呢,还是每月划拨他公积金到银行账户?刘永林说,借款人(及配偶)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同时提出委托扣款、支取划付申请,管理中心在贷款期内依据还贷支取的有关规定计算申请人应该支取的公积金,在约定时间集中划付至借款人名下的联名卡中,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入账后,其首次支取划付结算日为当月或次月3日(遇节假日顺延);在贷款期内,管理中心将在每年的1月3日(遇节假日顺延)、7月3日(遇节假日顺延)集中办理支取划付结算。可支取额度为当年度的还款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