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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办法 1.根据运动队的建设需要及考生测试成绩,我校将确定专项测试合格人选,并将合格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我校将依据教育部公示结果,向无合格考生发放“西安邮电学院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证”,并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办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录取线的考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2.我校进行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不能替代各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成绩,拟报西安邮电学院的考生须按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生源地招生办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人选。取得省统一测试合格证的考生,需在高考结束后,将省测试合格证复印件邮寄至我校招生办。 六、工作程序及要求 1、学校根据确定的招生项目组成专业考核小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拔。 2、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纪检监察、招生就业处、体育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 3、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参考其竞赛成绩研究确定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与生源地招生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 七、联系方式 1、西安邮电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邮政编码:710121 联系电话:(029)8816619388166199 电子信箱:zsb@xup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 2、西安邮电学院体育部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邮政编码:710121 联系电话:(029)88166241 八、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不符,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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