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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5日讯 日前,大干300天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正式启动。2012年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总的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加快淘汰高污染黄标车、推进油气回收治理、集中整治黑烟车、严格实施国Ⅳ排放标准、车用燃油质量专项检查。10月底前完成市区和五市建成区现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污染治理任务。 加快淘汰高污染黄标车 完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建立完善高污染黄标车动态管理台账,监督高污染黄标车按时参加环保检验;加大高污染黄标车停放地监督抽测频次,严厉查处排气超标车辆;制定并实施公交、出租、客运、货运等高污染营运车辆年度淘汰计划,鼓励营运车辆提前淘汰更新,对已到达规定使用期的营运车辆予以强制报废。 加快推进高污染黄标车区域限行执法监管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尽快实现高污染黄标车限行执法监管的信息自动化,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根据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工作需要,适时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逐步将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到中心城区。 推进油气回收治理 严格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准入条件,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增的油罐车,未按照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处理设施的,一律不予审批;落实《青岛市区油气污染治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发放以奖代补资金; 10月底前完成市区和五市建成区现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污染治理任务。 集中整治黑烟车 加大黑烟车治理力度,在道路上行驶的黑烟车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继续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查执法工作,在主要交通干线和黑烟车易发多发重点区域及路段,采取随机设点路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上路行驶车辆的查处力度;根据不同季节黑烟车构成比例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冬季、旅游旺季等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工程施工、客货运输及外地旅游等易发冒黑烟车辆;在主要进青路口、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设置路查点,加大外地黑烟车的查处力度,对进入我市的外地黑烟车一经发现,严格依法查处;在公交、物流、旅游客运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环保达标车队创建活动,消除重点单位机动车冒黑烟现象;继续组织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举报上路行驶的黑烟车。 严格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严格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家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把好销售、挂牌、转入关;对汽车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的汽车在我市销售;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汽车,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不予办理挂牌及转入手续。 车用燃油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对全市加油站销售国Ⅲ标准车用燃油的监督检测,对销售不符合国Ⅲ标准车用燃油的单位依法查处,确保车用燃油质量全面达标。(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孙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