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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婚礼都已经办完好几天了,可是订购的婚床到现在还没有送到,卧房里空荡荡的,我和媳妇只能天天打地铺,这算怎么回事啊!”提起此事,青岛的张先生一脸无奈和气愤。 近日,张先生在青岛李沧区某家具经销部订购了一款欧式风格的铁艺床和两个床头柜,总价款5600元,商家承诺1个月内送货上门,张先生现场付了1000元订金,便满怀欣喜的回家等待。 一个月后,商家却并未履行约定,张先生打电话催问,得到的答复却是,近期厂家订单排的很满,如果不愿意等,也可以把店内的样品搬回家。然而,布置一新的的婚房,摆上一套样品心里总觉得有些别扭,于是张先生只好耐着性子等待。距离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婚床却一拖再拖,迟迟未到。张先生多次联系商家未果,无奈之下投诉到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峰山路工商所。 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商家虽然是口头承诺,但仍具有法律效力,商家未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存在违约行为,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经过调解,商家承诺将在三天内送货上门,并赔偿张先生1000元违约金。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应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服务有保障的正规经销商,同时,在买卖合同中最好能详细约定材质、规格、颜色、货款、送货或提货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方便日后维权。(刘开创 赵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