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与旧版标准相比,幼儿园的硬件设施装备更齐全了,以前要求幼儿园该置办的数码相机、音响成了班级“标配”,新的标准尤其强调不能小学化教学。另据了解,省示范幼儿园市南区26所、市北32所、李沧区14所。
标准1 配置电脑摄像机
与1999年发布的《山东省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相比,新修订的《山东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依旧强调小班教学,班额与从前一样,托班(2-3岁)不超过20人、小班(3-4岁)不超过25人、中班(4-5岁)不超过30人、大班(5-6岁)不超过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人数酌减。
旧版规定幼儿园应配备园长办公自动系统及钢琴、电子琴、手风琴、摄像机、录放像机、照像机、电视机、幻灯机、音响设备等现代化教育设施。中、大班应配备钢琴。新版改成幼儿园配备电脑、电视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实物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多媒体等现代化教育及办公设备,基本满足需要。每班配备数码照相机、电视机、音响、钢琴或电子钢琴等设备。
标准2 不收特长培训费
新版标准明确,存在奥数培训、珠脑心算、拼音、写字等小学化倾向的教育内容,布置读写算等书面家庭作业,对幼儿进行测验和考试等,不得参评省级示范园。幼儿园使用经山东省教育厅审定通过的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教辅材料、活动材料等。
标准要求教师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幼儿,有效促进幼儿个性健康成长,无讽刺、挖苦、歧视幼儿及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等现象。近3年存在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对幼儿造成严重伤害或恶劣影响,不得参评省级示范园。另外,幼儿园收取与新生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等,也不得参评。(记者 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