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生无法落户处处受限 三年门槛拦考试门外

    “本来刚毕业想考事业单位,可是因为没有落户,所以无法报考。”专科生小王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每年接收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总数中,专科毕业生占到了近半数,用人单位对专科生也是青睐有加,需求的毕业生中专科生占到了近70%的比例。但是与求职需求、用工需求不相符的是,我市目前落户政策对外地生源毕业生,特别是专科生实行“工作满三年”的落户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对大量紧缺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和使用。

    目前,我市有关部门对毕业生落户问题开展了调研,并针对国家近期出台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青岛企业发展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无法落户让专科生处处受限

    2006年来青就读船员学校的小王是聊城人,跟随男朋友小胡双双来青闯荡。“最初找的工作比较辛苦,倒三班,时间长了,白天黑夜的也分不清楚,一天人都是昏沉沉的。”小王回忆着当时的情形说。

    随着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热的兴起,小王也想通过加入“考碗族”寻求更多的工作机会和发展机遇,可是报名时发现报考资格均需要本市户籍,这条限制就把小王挡在了考试的大门外。不仅如此,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也因无户口无法办理。

    在青岛,像小王有类似境遇的外地专科毕业生每年有2万多人。

    统计显示,近三年青岛市接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为58769人、62369人和67079人,其中专科毕业生人数占到了接收毕业生总人数的42%。以专科毕业生为主广大中低端人才已成为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力量和主力军。

    我市今年提出了“全年力争引进千名博士、万名硕士和十万名本科生”的引才目标,毋庸置疑,高端人才是稀缺资源,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引领作用。然而,高端人才只有在中低端人才支撑的基础上,才能稳定地处于金字塔上层,二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本市需求岗位专科生占7成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我市在2008年出台了《关于接收非师范类外地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专科学历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在青岛市七区就业的,在毕业当年须将户籍落回生源地,再到就业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缴纳三年社会保险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有些用人单位特别是小型企业,接收毕业生时只注重劳动合同,因嫌麻烦没有去为专科生办理派遣、就业登记和审核等手续。”我市一家人力资源企业客户专员小马告诉记者,我市规定,接收单位在聘用毕业生前,需到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接收专科毕业生就业登记手续,还需要与专科毕业生签订网上就业协议,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等。这些三年前的手续稍有不全,就会影响毕业生的落户。“不少单位因三年前没注意办理派遣手续,即使三年后来申请落户,就会因为当年手续不全而影响落户。”小马表示,这种情况只能改为人才引进,手续更加复杂。

    我市对2011年、2012年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需求毕业生情况进行了统计,2011年上半年全市需求专科毕业生人数为36947人,占需求总人数的68.31%;2012年全市需求专科毕业生人数为47902人,占需求总人数的65.81%。企业人才需求正逐步走向理性化和精细化,这使得以技能实践见长的实用型人才成为企业优先聘用和储备的人才,因此专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成为企业需求量最大的群体。

    创业扶持政策惠及外地大学生

    近年来,我市人社部门对扶持毕业生就业创业屡出新政。2011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打破户籍限制,将享受创业扶持政策(主要是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生由派遣期内青岛籍高校毕业生扩大为所有来青创业的毕业5年期内的大学生和驻青高校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的青岛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享受由市财政补贴的大学生创业培训。

    全国14个副省级城市开“绿灯”

    据了解,为了取得并巩固人才竞争的优势,当前各地都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纷纷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对毕业生的落户限制。目前,全国14个副省级城市毕业生落户政策中,对专科生的限制开始松动:深圳、南京、宁波、哈尔滨、沈阳、西安、长春、杭州、成都9个城市对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均可在毕业当年办理落户手续;大连、济南两地专科毕业生与当

    本科及以上人才可先落户后就业

    我市有关部门目前对毕业生落户问题开展了调研,并针对国家近期出台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青岛企业发展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山东省政府2011年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今年国务院出台通知,再次强调:“要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策。”

    我市有关部门建议,对于普通高校全日制派遣期内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在青就业、创业意向的,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优惠政策,户口可落入各区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管理。

    取消外地专科生在我市落户限制

    调查显示,与企业对专科毕业生巨大需求不相协调的是,为数众多的企业深受专科毕业生落户政策困扰。用人单位为培养人才,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最终却因为户口问题,毕业生待遇无法落实,导致成熟人才的严重流失。在国内同等城市逐步放宽落户政策的情况下,我市现行落户政策不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此类实用性专业人才,直接对毕业生结婚、购房、子女就学等方方面面产生诸多不便,使其难以对青岛产生归属感,降低了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留青意愿。

    为此,有关部门建议,对于普通高校全日制派遣期内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在青落实就业单位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者,即可在毕业当年办理落户手续。

    今年,我市启动了大学生人才储备计划,并在户籍管理中推出新政策(即:对纳入储备的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和国家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但是对于普通高校全日制派遣期内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在青落实就业单位后,可办理落户手续;对于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依然是有“三年期限”的硬杠杠。地用人单位签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就可办理落户;武汉、深圳、南京、杭州、成都5市对于研究生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紧缺专业专科毕业生也纷纷出台了先落户、后就业的优惠政策。此外,上海市也于2011年取消了对紧缺专业专科毕业生的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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