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人家电脑,见存在其中女主人的漂亮照片,便心生爱意,遂以跟我交往就还你电脑为条件,主动联系女事主。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杨某今年20岁,整日无所事事,各处游荡。2013年9月某日凌晨1时许,杨某窜至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内,发现该小区内有一户一层的窗户是虚掩的,借着灯光杨某看见在靠近窗口的位置有个桌子上摆放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之后杨某便伸手从窗户将该户内的笔记本电脑偷走。
杨某通过电脑中女失主小丽(化名)的QQ记录信息加其为好友,并与小丽约定只要肯与他交朋友他就将小丽的电脑还给她。
小丽在QQ上答应了杨某并与杨某约定了见面地点,同时又将此线索及时告知了公安机关。最终,公安机关在约定地点将赶来赴约的杨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起获其所盗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这台电脑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300元。
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记者 刘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