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贵州六盘水市20路公交车上贴出了“乱扔垃圾者畜生”、“车上乱丢垃圾者猪狗是也”等雷人提示语。记者走访得知,确有少数驾驶员为改善垃圾成堆的现象,无奈出此“奇招”。
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实施操作系统,公交车上禁止乱扔垃圾犹如一个虚化、悬置的“稻草人”,只能对乘客起到表面的威吓作用,难以有效地约束人们的行为,杜绝乱扔垃圾往往只能依靠乘客的道德自觉和行为自律。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有力的惩罚,公交车司机对此通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一次,公交“雷人标语”试图通过过激的方式,让乘客在道德上感到不适应,从而约束和收敛自己的行为。从治理效果来看,“雷人标语”贴上以后十分奏效,乱扔垃圾的现象大幅度减少了。但从程序正义上来说,“雷人标语”既是一种语言暴力,也是一种“懒政”之举。
公交“雷人标语”即使初衷良善,却由于采取了错误的方法,最终得不到老百姓的社会认同。在利益多元时代,这种偏差的利益表达,看似简单省事,实质上是对社会互动的损伤。毕竟,尊重从来都是相互的,公交“雷人标语”看似理直气壮,实际上却经不起推敲,还是早些撕掉了吧。(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