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反贪局长被停职 办案住五星酒店坐头等舱

  京华时报讯 昨天下午,吉林省长春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该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晓明已被停止反贪局局长职务。媒体此前报道称,李晓明等办案人员到海南查案期间,存在“坐头等舱、住五星级宾馆,由利害关系人支付住宿费”等问题。

  昨天下午,长春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经初步调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晓明等人赴海南办案期间,存在违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长春市纪委建议并经长春市委同意,停止李晓明同志长春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职务,有关问题长春市纪委正在做进一步调查。长春市检察院表示:坚决执行,并将以此为戒,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厉的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抓好队伍管理,在省检察院指导下,对所办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2月12日,长春市委宣传部曾发布消息称,对媒体报道中反映的长春市检察院反贪局长李晓明等人“坐头等舱、住五星级宾馆,由利害关系人支付住宿费”等问题,当地已于2013年11月组织人员进行调查。长春市纪委表示将尽快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媒体2月12日报道,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晓明等办案人员多人次到海南省的海口、三亚等地,调查齐屿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齐屿是长春市工商银行的一名员工,2013年7月底,其丈夫翟学军向长春市纪委实名举报称,李晓明等人在海南、深圳、北京等地办案期间,涉嫌接受此案证人郭昆的请托,住高档酒店、乘坐头等舱,而齐屿与郭昆存在纠纷,郭昆是与齐屿有利害冲突的“利害关系人”。

  报道称,翟学军介绍,齐屿与郭昆经营的房地产公司之间存在17幢别墅的产权纠纷,并于2012年2月向海南省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海南省仲裁委于8月30日开庭审理此案。而齐屿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于2012年10月22日被长春市检察院刑拘,并于11月5日被逮捕。同年11月7日,海南省仲裁委根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的公函,裁定中止了此案的审理。(记者 怀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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