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开发商注销后购房人仍可单方申请房产证

    青岛新闻网5月6日讯 今日下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付荣云做客民生在线。围绕“房地产权属登记”为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据悉,开发商注销后购房人仍可单方申请房产证,目前,已累计200多户购房人通过单方申请办理了房产证。

    网谈中,有网友提问:您好!付局长,现在不少购房人反映开发单位注销找不到了,办不了房产证,请问咱局对此有没有解决办法?

    嘉宾:您说的这个问题确实存在。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业主购买商品房办证需要开发商配合共同申请。也就是说,购房人买了商品房要办证,必须由开发商在登记申请书盖章,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经办人配合办证。

    但目前有些开发商开发完项目后就注销了,如果购房人没有及时办证,时间一长,开发商找不到了,无法配合在一些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导致办不了证。

    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购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局再根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登记。但这种方式一是时间长,二是需要购房人额外出一部分诉讼费用,群众反映强烈。对此,我局经过调研,并征求法律部门意见,于2010年推出了开发商注销后购房人单方申请制度。即如果购房人购房材料齐全,钱款缴清,在我局公告1个月无异议的情况下,准予购房人单方申请登记。

    这个制度一推出就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也切实解决了很多购房人的办证难题。目前,已累计有200多户购房人通过单方申请办理了房产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调研,继续优化登记办证流程,在保证登记质量的同时,提高登记效率。(民生在线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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