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青岛市大学生入伍政策详解 可网络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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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新闻网5月8日讯 今年5月为我市的征兵宣传月,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起,我国的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今年,我市征兵时间将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我市将于6月底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凡是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预报名。

    相关链接:大学生应征报名相关政策问答

    在校学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大学生应征入伍条件

    据了解,除视力方面规定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外,其余指标同义务兵入伍身体条件相同。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4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4年年满18到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生应征入伍程序

    网上报名应征:根据有关规定,大学生要想参军入伍报名,应首先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zbbm.chsi.com.cn),参加网上报名后,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后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具体报名登记时间:兵役登记时间为4月10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7月31日。

    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6月25日前完成。

    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考核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为两年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没有专业限制,符合政治、身体、年龄、文化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户口档案如何迁转存放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签约落实单位并已办理户档随迁的高校毕业生想应征入伍,如现户籍所在地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不是同一地方的,从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可解约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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