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地区金融监管差异转账套现93亿余元

    珠三角地区的银行普遍对公私账户转账金额有着严格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5万元,而河南鹤壁、漯河等地银行的限制则要宽松许多,每日可达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利用这个地区间的监管差异,谢江航、汪斌等人为一些对资金转入转出有迫切需求的客户提供非法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并从中牟利。近日,谢江航等7人非法经营案在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2012年5月,鹤壁市工商银行淇滨支行发现某个人账户在开户后2个月内没有发生一笔业务,而从2011年12月6日账户启用后,半年时间里竟发生了1542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达到54亿余元,但每日账户余额只有1万元左右。引起银行警觉的原因是该账户每笔交易额很大,但是每天账户上余额却很小,当日转入当日转出,且所有业务均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经查,此个人账户为开办顺昌五金电料经销处的汪斌所有。银行认为该客户有可能涉嫌洗钱,于是向鹤壁市公安局报案。

    鹤壁市公安局了解情况后,对顺昌五金电料经销处进行调查,核查其是否具备从事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资格。经银监会鹤壁监督分局审查,该单位没有金融许可证。

    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明,2011年,谢江航与汪斌商量,由汪斌在河南注册成立公司,并开通对公账户和网上银行,提供给谢江航在深圳使用。谢江航通过网上银行为客户转账套现,根据转账金额收取客户万分之四至千分之三点五不等的手续费。

    2011年初至2012年8月,谢江航雇用谢礼足、罗泽栋、施秀清在深圳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操作,使用其实际控制的一些对公账户接受客户资金,然后通过汪斌在漯河市、鹤壁市开设的对公账户,转账至其控制的个人账户,最后转账至客户指定的个人账户。其间,李树波、林玩喜明知谢江航从事转账套现业务,仍给谢江航介绍客户,并从中收取数额不等的手续费。

    根据银行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1年3月28日至2012年8月20日,8个涉案对公账户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累计转入转出资金93亿余元。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说法

    该案公诉人、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徐大伟介绍,本案中,谢江航等人在接到需要转款的业务时,不问巨额资金的性质和来源,将上家转来的钱存进自己开设的“无经营活动、无从业人员、无经营场所”的公司账户,之后转到自己控制的个人账户内,最后再将这些资金转入上家指定的个人账户。谢江航等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短短一年内转账金额高达90多亿元,并从中谋取非法利润。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谢江航等人的行为均涉嫌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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