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区网格化监管、凡是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为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安监局牵头制定了2014年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全市将通过网格化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
目标
2014年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总体目标为,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在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安全素质、安全投入、打非治违、隐患整治、风险管控、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成效,自2015年开始,事故总量连年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重特大事故。
其中,2014年工作目标为,以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主线,以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安全年”行动计划。落实网格化监管,建立边界清晰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积极推动安全年、培训年、演练年工作措施的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事故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
保障
研究为地下管网保护立法
计划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定期预警分析行业风险。同时加强法制建设,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研究修订《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管网、供水供热管线等地下管网保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等涉及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等方面,进行立法调研,制定完善法规规章,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法制保障。
应急演练纳入重点监管
加强应急演练,将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热电、建材、轻工、船舶修造、冶金、纺织、烟草、涉氨制冷等行业企业和危化品长输管道、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应急演练纳入重点监管,确保烟花爆竹批发、地下非煤矿山和危化品生产等企业应急演练排查销号完成率100%。
定期检查督查“不打招呼”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现场等方式,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自觉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记者 于顺 王建亮)
违法生产必须停产停业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按照“管行业(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17个重点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实施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列出清单,附检查影像资料,录入网格化监管平台。
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通知书一律抄送企业属地政府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涉及中央和省属企业的,挂牌督办通知书一律抄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凡是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凡是隐患整改后申请恢复生产经营,未经依法验收合格的,坚决不予恢复生产;对关闭、停产停业的企业,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企业存隐患负责人受罚
实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拒不签收隐患整改指令或拒不整改隐患的,或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并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凡是重大隐患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或停产整顿期间明停暗开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或关闭取缔,并严厉追究责任。
计划要求,一般事故由区市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较大事故由市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分别由省政府和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重大事故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4小时接受举报监督
加大 “12350”有奖举报公益宣传,拓宽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隐患和问题,一律及时查处,强化奖励兑现。开设“青岛安监发布”微信、微博,开通安全教育栏目,发动社会查隐患,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强化源头治理,依法实行项目准入安全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过程控制制度和“零隐患”准入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内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分别达到国家8家和55家,70%以上加油站和50%以上工贸行业小微企业通过三级标准化评审。
推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年内各社区、园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全面开展安全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严格落实分级和属地管理责任,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应对措施。
举报崂山安全隐患最高奖励一万元
昨天,记者从崂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得知,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伤害事故发生,崂山区安委会在全区开展有奖征集安全事故隐患活动,最高奖励1万元。
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居民对在崂山辖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可以采取电话举报、网络举报、邮寄举报三种形式进行举报,举报要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举报的原则,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处理。对查证属实并经评估鉴定构成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崂山区安委会将全程跟踪处理,并对典型事故隐患曝光和公示,对相关举报人将按照有关要求,给予1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崂山区今天公布举报电话:88996789。网络举报:“崂山政务网-安全生产监督投诉”窗口。邮件举报:崂山区安监局网站(http://ajj.laoshan.gov.cn)。实物举报:邮寄至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银川东路9号1206房间),并注明“安全隐患举报”字样。(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孙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