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残障妻子提出离婚 经法官调解和平分手

  晚报讯 一提到“打官司”,人们脑海中都会出现原被告对簿公堂互不相让的场景,可是这次,黄岛区人民法院薛家岛法庭的法官们却走进社区,在当事人的家中处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诉讼案件。

  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某社区的女青年薛某,小时候因为高烧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了二级智力残疾。今年4月份,家在内蒙古的男青年张某在薛某居住的社区内租房居住,在了解双方情况之后,张某表示愿意与薛某结婚,希望能在婚后将自己的户口落到薛某家中,并承诺愿意好好照顾薛某,向薛某的父母尽赡养义务。

  薛某的父母觉得自己年龄大了,不能照顾女儿一辈子,而小伙子看起来忠厚老实,张某的父母也是多次诚心诚意地上门“求亲”,慎重考虑后便同意了张某的请求。两人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父母商定在今年10月为两个年轻人举办婚礼。

  然而现实生活总是比理想生活残酷。领证后,受智力水平影响,张某和薛某无法正常沟通,时间久了,张某感觉很苦闷,精神压力很大。双方老人也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冲突,最后也不再相互来往。经过慎重考虑,张某向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法院受案后,薛家岛法庭的法官在给被告送达的过程中了解到,被告薛某因智力残疾,语言表达能力很弱,无法独自行动,其父母出门时都要将门反锁,以防其走丢,因此薛某来法院应诉困难。同时被告薛某的母亲称薛某受离婚的事情影响,身体不适,因此放弃答辩期,并要求法院尽快安排时间为其调解。考虑到薛某的特殊情况,办案法官于6月16日到被告薛某家中调解,被告薛某的母亲作为薛某的法定代理人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经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办案法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告张某称这段婚姻让自己很痛苦,非常想能从这段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而被告薛某的母亲称双方登记结婚前,她便将薛某的情况一一告知了张某,如今张某提出离婚,自己也不愿意让女儿受委屈,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已无任何意义,因此也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经过法官的调解和平分手。(记者 王汉峰 通讯员 丁德振 曹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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