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5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我市自6月16日起实施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工作开展一个月以来,交警部门进一步简化机动车检验流程,实行外地机动车在青岛市进行年审,在市内任何一家安检机构上线检车的便民措施,截至目前,共审验省内异地代审车辆2100辆。
据了解,为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我市启动了省内机动车异地无委托检验服务,省内登记的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其他在用机动车可享有该服务;在市内任何一家安检机构上线检车即可。
据介绍,异地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机动车涉及的违法记录处理完毕。对行驶证副页检验记录签注已满的,应先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车辆异地检验合格后,不得持检验合格报告到检验地之外的车管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不经检修即到其他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省外机动车在我省参检的,需要办理委托手续。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举措打破地域限制,实行省内机动车无委托异地检验,是车辆检验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交警部门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目前工作实施顺利,同时,严格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车辆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检验项目实施检验工作,严把车辆安全源头管理,对外地车辆和本地车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