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2日后怀孕生育的单独夫妻可办生育证

    青岛733对单独夫妇已领证 受理申请1554个

青岛新闻网7月15日讯 今日下午,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杜维平做客本网民生在线,围绕“坚持计生基本国策,做好‘单独两孩’工作”主题和网民在线交流。记者从网谈中获悉,截至6月底,已经有733对单独夫妇领取二孩生育证,另有1554个申请已经受理。

主持人:请问杜主任,目前,青岛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是怎样的?

杜维平:去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标志着 “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正式实施。省《条例》修改后,我委高度重视,迅速做好政策解读和工作衔接,确保把实事做实、好事办好。

一是主动公开“单独两孩”政策的主要内容与申请再生育的对象范围、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证件等内容,方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

二是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及时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是遵守规定要求和时限,对政策实施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尽量缩减审核时间,切实做到快接、快审、快批。

四是积极引导群众树立依法生育观念,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生育高峰,防止生育堆积。同时认真做好出生人口预测、预警,科学分析、动态跟踪、定期通报出生人口变化态势,防止生育水平大幅波动。

五是审批工作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违规审批,对推诿、拖延、刁难群众的,予以严肃处理。目前,我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比较平稳。

截至6月底,已经为733对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发放二孩生育证,另有1554个申请已经受理,计生部门将抓紧审核。(民生在线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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