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2日后怀孕生育的单独夫妻可办生育证

    生育一孩前无需办证 生育后3个月内登记

    青岛新闻网7月15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杜维平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坚持计生基本国策,做好‘单独两孩’工作”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头胎女孩 符合三条件可生二胎

    网友提问:“现在的二胎政策纷繁错杂,村里很多情况是你不送礼、不找人就不给你批二胎,如果你送礼找人了马上就给你批了,用村里妇女主任的话说,正好卡在批二胎的线上,给不给你批都可以。能否较为全面的介绍一下,女方农村户口,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批二胎呢?”

    杜维平答复,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该政策与上学与否无关。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不能审批。

    生育一孩前无需办理任何证件

    网友提问:“作为外来人员,生育一孩的手续问题,我与对象都是潍坊户口,就想问下在咱青岛能不能办理一孩所需的手续,为什么黄岛这边一直推脱说是复杂繁琐麻烦一直建议回老家办理?求解答,到底能不能办,具体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杜维平答复,按照今年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一孩生育前不需要办理任何证件,生育后三个月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镇街进行生育登记。因此,您如果已经生育要办理生育登记,是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生育登记的。如果您是因为办理生育保险、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或接受其他服务需要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的,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可为您出具《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如果还有问题,可以拨打黄岛区计生卫生局(86162205)及市卫计委电话(85912159)。(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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