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青岛提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最低1万5

    青岛新闻网7月16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征兵办了解到,今年青岛市再次提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近日,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警备区司令部联合下发通知,经市政府批准,自2014年起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发放,无“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等区参照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发放。

    据市征兵办工作人员介绍,这项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据统计2013年度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5731元,全市最低标准也在15000元以上,比之前规定的14000元,提高了1000多元;同时,也建立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自然增长机制。

    全市征兵工作计划于8月1日启动,组织t应征报名青年上站体检和政治考核工作,9月1日起定兵,9月5日开始新兵起运。(记者 陈志伟)

    各区(市)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市南区 0532-82966722 市南区湖北路11号

    市北区 0532-85801319 市北区延吉路80号

    李沧区 0532-87610799 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

    崂山区 0532-88896738 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

    城阳区 0532-87868700 城阳区德阳路198号

    黄岛区 0532-86989838 黄岛区深圳路181号

    即墨市 0532-88511644 即墨市府前街101号

    胶州市 0532-87213493 胶州市兰州东路40号

    平度市 0532-87362221 平度市常州路137号

    莱西市 0532-88405036 莱西市北京中路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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