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公积金贷款取消4项收费 青岛早已减负

    早报讯 昨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不过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早在2007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取消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收费项目,而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一直没有征收过。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仍有部分城市在收取这几项费用,以广州为例,该市公积金贷款必须买保险,且“只能在三个保险公司中选择”。而今年1月至7月,广州公积金贷款已经发放140多亿元,按每笔最高50万元计算,共约2.8万笔贷款,按每笔贷款3000元担保费或2000元左右的保险费算,就有约数千万元的费用。对此,广州市公积金中心曾解释,公积金贷款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5月9日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出于保证资金安全的考虑。相关部门负责人曾称,公积金中心跟商业银行的性质不一样,必须采取措施防范贷款风险,确保每一笔贷款的回收。“我们有指定三家保险公司可供贷款人自由选择,主要是防止保险公司乱收费。”此外,北京在收取公积金贷款评估费方面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 收取,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3‰收取。

    早在今年8月份住建部就已发出通知,称将在全国开展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要求降低中间费用,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收费。此外近日有关媒体报道称,住建部已经开始在内部研讨住房公积金及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提取、使用的有关问题,尽管并未列入相关政策议程,但却是住建部首次在内部论及住房公积金及其贷款的异地使用问题。目前,湖北、安徽两省已经开展了在省内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尝试。

    “上面提到的这几项收费,青岛早就取消了或者根本就没征收过,所以这次下发的文件对青岛市场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眼下购房者最关心的是贷款额度能否上调及发放时间能否缩短,如果这两项进行调整,将减轻购房者负担。”科威不动产青岛区域总经理孙杰指出。

    据悉,自2014年3月10日起,我市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贷能力系数由40%调整为30%,同时增加个贷余额倍数法和单方、双方正常缴存职工家庭申贷额度限制,单身者购买新建住房贷款额度由原来最高60万变为最高贷36万元、二手房最高贷21万元。由于公积金资金余额紧张,当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约为4个月,这让部分购房者“望而却步”,只好转向商业贷款。(记者 孙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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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80万额度买房不够用

    近年来房价飞涨,尽管全国各地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是数次提高,但仍和房价不匹配。以北京为例,2008年北京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之所以定在80万元,一个重要原因是参照了当时房价。按有关部门测算,2008年北京普通商品住房均价在1.1万至1.2万元/平方米,以此标准,职工基本住房总房价应为99万元至108万元,首付款20%,公积金最高额度也应在80万元到86万元之间。而如今北京市二手住宅成交均价为29122元/平方米,这意味着平均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约230万元,公积金80万元的贷款额度对很多刚需人群而言已经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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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公积金只能贷一次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近日审议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新的办法规定,不能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已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不得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公积金可贷额度将与职工缴存余额挂钩,鼓励职工多缴多贷,该贷款新政将在上报广州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新办法实行“限贷一次”是为了保障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能公平公正地申请住房公积金。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已经实现了基本住房需求,再申请贷款有失公允。

    青岛市目前的政策是,购房者在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间隔5年后,方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对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

    评论:公积金贷款早应该减负 否则公平性何在?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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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不过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早在2007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取消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收费项目,而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一直没有征收过。(青岛早报)

我国的公积金制度,是在二十年前,为了适应住房市场化的趋势,参照新加坡而设立的管理模式。但与新加坡不同,我国的公积金基本被限制在“住房”的范畴之内,几乎不包含其他公民福利内容。自推行以来,公积金制度为解决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有关公积金的争议越来越多,其原因在于公积金制度定位不准、管理模式失当、没有彰显公平等,对此老百姓常有怨言。

特别是在实际操作中,公积金贷款的门槛一直居高不下,近年来各地甚至有“收紧”的趋势。以青岛市为例,自2014年3月10日起,我市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贷能力系数由40%调整为30%,同时增加个贷余额倍数法和单方、双方正常缴存职工家庭申贷额度限制,单身者购买新建住房贷款额度由原来最高60万变为最高贷36万元、二手房最高贷21万元。由于公积金资金余额紧张,当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约为4个月,这让部分购房者“望而却步”。

现实中,公积金贷款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因为回款慢,开发商不“待见”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买房享受的折扣不如商贷,而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相关政府部门又设置了多种门槛,办理的时间周期也很长,逼迫着购房者不得不选择商贷。

同时,在部分管理者眼中,公积金又成为了一块肥肉,巨额的资金躺在账户里睡大觉,其中暗含的腐败和暗箱操作屡见不鲜,而在部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里,公积金成为了部分人的“变相福利”,特别是一些高层,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多达数千元,这无疑拉大了收入差距。

福利偏向特殊利益群体而远离普通民众,在这种大环境下,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和公平性都大打折扣。

此次取消公积金贷款部分项目收费,迎合了楼市调控的大趋势,对于减轻购房者负担,活跃房地产市场有积极的作用,同时这也是政府简政放权的具体体现。但是,正像一些业内人士分析的那样,政策的调整幅度还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几项收费,青岛早就取消了或者根本就没征收过,所以这次下发的文件对青岛市场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眼下购房者最关心的是贷款额度能否上调及发放时间能否缩短,如果这两项进行调整,将减轻购房者负担。

想要发挥公积金应有的作用,打消公众的质疑,政府应该对公积金制度做出全方位的改革。当前民众迫切关心的是,公积金能否对贷款门槛、贷款手续、贷款额度、异地支取等方面的限制性条件进行进一步的“减负”,以帮助部分低收入群体圆上“住房梦”?

作者: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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