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涉及轨道大桥等工程

    轨道大桥港口邀你投资

    青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基础设施”方案解读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沈俊霖

    要增强我市投资发展内生动力,必须激活和调动社会资本的活力。昨日,市发改委发布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的实施方案》。社会资本可以进入哪些领域?投资回报如何保障?投资风险如何防范?对这些急需解决的“前置问题”,《方案》都给出了明确答案。

    八大领域向社会招商推介

    根据方案,凡属政府主导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依法依规能够实行社会资本融资的,均可通过相关方式投资、建设、经营,并按照经营性领域项目、准经营性领域项目和非经营性领域项目三大类分类实施。

    对燃气、热力等经营性领域项目,可依法放开建设和经营市场,积极推行投资运营主体招商,推进市场化运作,政府财政资金不再直接投入。

    对城市轨道交通、污水处理等准经营性领域项目,可合理选择建设—移交(BT)、建设—经营—移交(BOT)、公共私营合作制(PPP)、股权投资等方式,并通过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人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

    对排水管线、城市道路等非经营性领域项目,可采取BT、土地综合开发等方式组织实施,鼓励优先采用公共私营合作制(PPP)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区(市),筛选轨道交通、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公共停车场、医疗设施、固废处置、污水处理、公交枢纽、港口码头等条件相对成熟的领域,推出首批示范项目,并向社会公开招商推介。下一步,将采取滚动推介模式,逐步扩大市场化建设的规模和领域。

    市政设施项目“打包”投资运营

    投资就有风险。基础设施领域是一个不完全市场化的领域,如何保障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根据《方案》,我市将通过建立完善公平的市场环境、有效的政策措施、合理的回报机制,消除社会资本的后顾之忧。

    在建立多渠道的投资回报补偿机制方面,我市将通过政府投入、市场竞争、购买服务、赋权开发或经营等多种模式,有效减少企业投资压力、降低成本、增加收入,保障企业取得合理回报。准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性资金,提供贷款贴息,授予特许经营权,出让有偿供给权(如冠名权、广告经营权等),解决投资方的投资回报。

    在改革市政设施项目投资建设模式方面,我市将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区(市)和乡(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打包”投资和运营。推行特许经营制度,通过招标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开展特许经营活动。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投资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

    在建立科学灵活的价格形成机制方面,除国家、省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经营性领域项目可实行市场定价。特许经营项目的经营者在向公众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时,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后无法收回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可在协议中约定按照中标或者协议价格与政府进行经济结算。政府要建立定期审价制度,逐步调整理顺价格收费水平。

    此外,我市还将实施合法合理的土地使用政策,让社会资本平等地享受到国家相关土地优惠。另外,还将对社会资本投资公共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实行核准或备案制,并可进入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先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再转正式审批、正式办理,让社会资本享受诸多投资便利。

    设置“退出路径”防范投资风险

    市场瞬息万变,资本也将相时而动。通畅的退出路径与准入机制同样重要。为此,我市还为社会资本设置了清晰的“退出路径”。

    根据《方案》,项目责任单位要与投资者明确协商机制和退出路径,避免投资人损害公众利益。在合作期限结束、投资者不再继续进行投资经营活动时,应及时选择新的投资经营者,或组织临时接管,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处理等事宜,保障项目持续投资经营。

    基础设施事关重大,引入社会资本后,如何防范相应的行业风险尤为重要。为加强风险监管,政府主管部门和投资者应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合同设计,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投资领域和方式

    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厂

    按照“企业建厂、政府配网”的原则,新建项目可采用BOT、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股权投资等方式,已建成项目可采用TOT(移交—经营—移交)或委托运营等方式。

    综合交通枢纽

    周边土地资源丰富的交通枢纽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综合开发建设模式。将公益性的交通枢纽和经营性开发项目作为整体,捆绑实施。

    公共停车场

    可采用PPP、BOT、综合开发方式等,并鼓励企业直接投资。

    生活垃圾和固废处置

    新建项目可采用BOT、PPP、股权投资等方式,建成项目可采用TOT或委托运营等方式。

    港口码头

    可采取股权合作或合资合作等方式。

    轨道交通

    新建线路可采用PPP、BOT、BT、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等方式,在建线路可采用PPP、股权融资或股权融资+委托运营等方式。

    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隧道

    高速公路可采取BT、BOT等方式,城市道路主要采用BT方式,隧道可采用BT、BOT以及股权投资等方式。

    其他领域

    医疗、养老等领域中的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鼓励企业直接投资。

   同城报道:

    民间资本可投资轨道交通

    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欢迎社会资本首批有30个项目对外公布

    晚报讯 为了保障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昨日,市发改委发布 《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的实施方案》,鼓励我市民间资本投资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医疗设施等领域,首批有30个项目对外公布。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将通过政府投入、市场竞争、购买服务、赋权开发或经营等多种模式,有效减少企业投资压力、降低成本、增加收入,保障企业取得合理回报。准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性资金,提供贷款贴息,授予特许经营权,出让有偿供给权(如冠名权、广告经营权等),解决投资方的投资回报。

    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区(市)和乡(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打包”投资和运营。推行特许经营制度,通过招标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开展特许经营活动。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投资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

    据了解,除国家、省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经营性领域项目可实行市场定价。特许经营项目的经营者在向公众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时,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后无法收回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可在协议中约定按照中标或者协议价格与政府进行经济结算。 (记者 李德银)

    在建及建成项目共4个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责任单位

    1 青岛胶州湾隧道 青岛团岛—黄岛薛家岛 国信集团

    2 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改扩建工程 市北区 青岛港集团

    3 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工程 胶州市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

    4 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胶州市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

    拟建项目共26个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责任单位

    1 岙东路等4条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 红岛街道 城投集团

    2 经一路等4条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 红岛街道 城投集团

    3 红岛绿洲湿地项目 红岛经济区大沽河以东 城投集团

    4 医疗养老中心项目 隐珠街道两河路西、黄岛区第一中学北 黄岛区发改局

    5 中德职业教育能力中心项目 中德生态园3号线南侧、11号线东侧、团结路北侧 黄岛区发改局

    6 公交停车场项目 珠江路与银海路交界处 黄岛区发改局

    7 错埠岭综合枢纽站 吴石路11号 公交集团

    8 开封路综合车场及换电站 开封路38号 公交集团

    9 国信蓝色硅谷科技孵化器项目 即墨市鳌山卫镇 国信集团

    10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港投万邦矿石码头工程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 青岛港集团

    11 摩科瑞原油码头工程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 青岛港集团

    12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青岛海业摩科瑞油品罐区工程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 青岛港集团

    13 前湾港区迪拜环球码头工程 前湾港区 青岛港集团

    14 前湾港区泛亚码头工程 前湾港区 青岛港集团

    15 红岛—胶南城际(井冈山路—大珠山段)轨道交通工程 黄岛区 市地铁集团

    16 禹城路停车场 禹城路 市城乡建设委

    17 青岛浮山新区公交综合枢纽示范工程 辽阳西路以北、劲松一路以东 市交通运输委

    18 青岛东综合客运枢纽(汽车东站升级改造) 深圳路与辽阳东路交汇处 市交通运输委

    19 同安路公交枢纽站 劲松七路与同安路交界处 市交通运输委

    20 新机场高速公路 胶州、城阳 市交通运输委

    21 沈海高速服务区及青新高速停车区改造 沈海高速胶南、胶州、莱西,青新高速即墨段 市交通运输委

    22 董家口经济区海水淡化厂 董家口经济区 市市政公用局

    23 张村河污水处理厂 张村河南岸 市市政公用局

    24 污泥全资源化利用项目 青岛小涧西 市市政公用局

    25 明村镇市政管网项目 明村镇驻地及前楼驻地 平度市发改局

    26 平度市生活垃圾处置工程 平度市田庄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南侧 平度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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