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价格改革 下放15项省级政府定价项目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放开27项政府定价项目,下放15项政府定价项目。这也是我省首次成批放开政府定价项目,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价格改革方案,在全国也属于先例。

    《方案》指出,我省深化价格改革将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加注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放开价格同步加强监管。

    《方案》出台之后,27项政府定价项目将被放开给市场。其中包括放开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价格,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放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价格,鼓励社会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放开两碱以外工业用盐价格,推动盐业管理体制改革。

    在放开政府定价的同时,《方案》还提出扩大市、县级政府价格管理权限。15项由省级政府定价的项目将被下放,其中包括商品及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就近管理:供水、电、气、热延伸服务;城市机动车停车;保障性住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除泰山、“三孔”以外的游览参观景点门票及相关服务等。

    《方案》提出,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推进电价、天然气价格、水价、供热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医药价格、高校学费改革。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价格体系,建立完善促进过剩产能化解的差别化价格制度,建立完善环保价格和收费制度,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制度,建立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

    《方案》出台后,政府定价管理的改革进程将加快。《山东省定价目录》将尽快完成修订,今年年底之前,定价目录中40%的政府定价项目将放开或下放。“首批公布的42项调整的政府定价项目占到了目录的10%,今后还会有不少政府定价项目要调整。”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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