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27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青岛市政府下发文件,调整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
为鼓励参保人多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对选择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比原来提高30元;对选择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比原来提高70元。
据了解,我市统一规定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期内,可在每年集中缴费日,办理个人缴费档次变更,按选择的个人年缴费档次,足额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