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最高赔50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1月30日全文公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一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对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我们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征求意见稿规定,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存款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央行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今年12月30日前,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信函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具体渠道详见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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