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法治为改革全面护航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然要求推行法治。
制度文明,是由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各项具体制度及其执行力所构成的整体。在法学家眼中,制度文明是法治文明的同义词,因为制度同法律有着天然联系,制度化就意味法律化,而任何制度要得以巩固和普遍施行,也必须靠法律的强制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以法治为主题的中央全会,通过了首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它向全世界郑重宣示,我们将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引领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贯穿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的一条红线。坚持这条道路,必然要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纵观世界,推行法治从来离不开权威,不管这个权威是一个领袖人物、一个团队还是一个政党。1689年,英国资产阶级领导议会通过《权利法案》,开启了君主立宪的时代。1787年那个炎热的夏季,美国55个精英在费城开了四个半月闭门会议,创立了美国宪法。新加坡的法治,靠的是李光耀和他创立的人民行动党。而作为当今非洲少数法治健全的国家之一,南非推行法治凭借的是曼德拉的威望。
“法治文明与物质文明不一样。物质文明是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而法治是要约束每个人自己的行为。人的本性不愿意接受约束,所以一定要有强大的外部力量来引导人民遵守法律、厉行法治。”这是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的评论。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规划出崭新的图景。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随着180多项改革举措次第展开,一个面貌一新的现代化法治中国正阔步走来。从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改革开辟了道路,法治则留下了路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