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曝光两起私设小金库案例 挪用奖励资金

    早报讯 记者昨从市财政局获悉,在近期开展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市仍有个别部门单位私设 “小金库”。本周,市财政局发布两起案例,对“小金库”问题进行剖析,以引起各区市、各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

    据查,2013年某部门虚列 “举报奖励资金”支出46.6万元(该资金应通过各区市及市直相关单位发放给举报人),从单位账户中提取现金后,存入工作人员的个人银行卡,并以其个人名义开办银行存单,交给相关区市及市直相关单位的经办人员。经延伸调查落实,部分区市相关单位领取的举报奖励资金未入账,有的区市挪用奖励资金用于机构业务费支出。

    2012年某事业单位以现金方式收取某公司付给的 “场地租赁费”3万元,未开具税务发票,未登记入账,违规用于为职工发放年会纪念品、发放职工福利、组织职工外出旅游等支出。记者了解到,上述“小金库”问题已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涉及资金22.36万元已按规定收缴国库。 (记者 刘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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