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酒后起色心,向陌生女子伸出“魔爪”,强奸遭拒后竟张嘴咬伤对方。近日,20岁的李某因犯强奸罪在思明区法院受审。
今年1月26日晚11时许,李某酒后途经塔厝社巷子时,看见一名漂亮的年轻女子小芳独自走在前面,就起了色心,一路尾随。
他很“耐心”,一直跟踪到四下无人的巷子深处时,突然冲上前,从身后捂住女子的嘴,将她强压在地企图强奸对方。但女子奋力反抗,李某遭遇抗拒后,竟然张嘴咬伤女子下颌,还动手打人。但是,女子一直没有放弃抵抗,最终,她挣脱开一身酒气的李某后逃走,并报警求助。随后,小芳带着民警返回事发地点,发现李某就在不远处,民警立即把李某带回派出所。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杨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