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上千辆7类交通违法行为

    自11月开始,全省高速公路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昨天,记者从我市高速交警部门获悉,整治行动以来,已有千余辆车因在高速公路上出现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受到查处。据介绍,近期高速公路上最容易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以违法倒车和违法停车居多。

    现场1

    大货错过出口冒险倒车

    昨天上午10时许,在青兰高速67公里处,一辆大货车在驶过黄岛匝道口约100米远的地方突然刹停。随后,一名穿面包服的男子从副驾驶位置下来,在车旁引导该车往后倒。该车压着实线,横跨最外侧车道和部分应急车道向后缓缓倒,花了两分钟时间倒至匝道口处。由于车身长14米比较笨拙,大货车在匝道处前后调转了四五次才扭转车身,朝匝道驶去。此间,不断有大小车辆从它身边疾驰而过,险象环生。

    “在高速行驶状态下,后方的驾驶人很难判定前方车辆是否在倒车,而且眨眼间车辆就能驶出几十米甚至上百米,这辆大货车横跨两个车道倒车,当后方来车并排行驶时,是很容易引发交通惨祸的。 ”省交警总队二支队黄岛大队的民警说。

    前天上午11时许,两辆集装箱大货车一前一后行至黄岛匝道口时,前面的集装箱车司机发现错过了路口,突然在最外侧行车道上来了个急刹。后面正常行驶的集装箱大货车司机发现后赶紧猛踩刹车,但由于车速较快,车体庞大,在惯性的作用下,后面这辆集装箱大货车向前滑出了很远才停下。在原地静止了一两分钟后,两车开始往后倒。

    “这两辆车都存在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很多连环追尾事故都是这么引起的。 ”省交警总队二支队黄岛大队的民警说,根据相关规定,这两辆车均将被罚款200元记12分。

    现场2

    高速路边司机停车睡觉

    本周一下午4时许,省交警总队二支队黄岛大队民警巡逻至青兰高速济南方向胶州附近路段时,发现一辆拉水产品的厢式小货车停靠在路边。可能司机意识到了在高速路上停车的危险性,特意将车停在了最边缘位置,以致一半车身跨到了路边的草丛中。巡逻民警用喊话器喊话,但车中没有任何反应。民警停车上前查看,结果发现一名男子正躺在驾驶室内呼呼大睡。

    司机被叫醒后告诉民警,头一天晚上他只睡了三个多小时,开车到这个地方时感觉实在睁不开眼了,便靠边停车小憩一会儿,没想到一合眼就睡过去了。随后巡逻民警驾驶警车开道,将其引至附近的胶州服务区休息,并对其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严查违法倒车停车行为最多

    自11月1日至1月31日,我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我市高速交警部门已经查处各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1000余起,其中违法倒车和违法停车占据多数。相比于城市道路,酒驾在高速公路上非常少见,大型车长时间占用最左侧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依然比较突出。

    我省高速交警整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共七类,分别为: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客车、旅游包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超员载客;小型汽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危化品运输车无相应运输许可、非法改装,驾驶人和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涉牌涉证违法;酒后驾驶。

    提醒交警不下车取证靠摄录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二支队黄岛大队了解到,根据新的规定,非紧急情况,民警不得在高速公路上下车现场执法。当遇到高速公路违法停车、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或者高速公路上倒车、大型车长时间占用最左侧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巡逻民警需要做的就是通过执法记录仪或摄录设备取证,然后通过车载喊话器,提示当事车辆的司机立刻终止交通违法行为,并回归正常。回到大队后,巡逻民警会将所取证的影像资料和当事车辆信息录入违法信息,给予当事车辆处罚。

    据介绍,高速公路由于具有很多不可控的事故隐患,禁止行人在上面站立或行走,这种不下车只提醒的执法方式,可从一定程度上防止高速公路交通意外的发生。

    另外,需要广大驾驶员注意的是,根据今年8月1日实行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及新调整代码规定,上高速未放置安全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或驾驶证的,罚款额由之前的一次50元调整为150元。

    今起三天全国高速严查三类交通违法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从12月18日至20日将在全国高速公路开展为期3天的统一整治行动,集中查处违法占道行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等三类影响通行秩序的野蛮驾驶行为,其中沪昆、连霍、沈海、大广等主要高速公路沿线将协调联动,形成整条路的整治声势。记者发现,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高速公路三类违法行为包含于我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开展的七类违法整治行动中。(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肖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