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青岛16条干道全程限速 学校门前不得超40

首发:青岛16条干道限速 新建12处抓拍

图片来源:青岛早报

    青岛新闻网12月23日讯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日前,交警部门正着力规范岛城市区限速道路。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区全路段限速的道路有16条,学校门前一律限速40公里/小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介绍,目前市区全路段限速道路共16条,根据不同情况限速范围在40-80公里/小时:

    1、东海西路-东海中路(限速50公里/小时);2、香港西路-香港中路(限速50公里/小时);3、山东路(限速50公里/小时);4、黑龙江南路-黑龙江中路(限速60公里/小时);5、重庆南路-重庆中路(限速70公里/小时);6、合肥路(限速40公里/小时);7、胶宁高架路(限速80公里/小时,个别弯道处限速40公里/小时);8、杭鞍高架路(限速80公里/小时);9、华仁立交桥福州北路哈尔滨路方向(限速40公里/小时);10、环湾路分车道限速(60-80公里/小时);11、银川西路(限速50公里/小时);12、辽阳西路(限速60公里/小时);13、跨海大桥高架路(限速80公里/小时);14、胶州湾隧道(限速80公里/小时);15、福州北路(限速 50公里/小时);16、福州南路(限速50公里/小时)。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目前,小型客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超速10%以下,处以警告;超速10%-30%,罚款50元,记3分;超速30%-50%,罚款200元,记6分;超速50%-70%,罚款500元,记12分,超速70%-100%,罚款1000元,记12分;超速100%以上,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本网记者)

    同城报道

    核心提示

    十次事故九次快,说到超速行驶的危害,可谓人尽皆知。近年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经过反复调研,规范了全市各路段车辆行驶速度上限。昨天,交警部门发布了限速路段明细。目前,市区全路段限速的道路有16条,学校门前一律限速40公里/小时。

    提醒 超速七大危害

    昨天,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超速行驶存在七大危害:

    一是超速行驶时驾驶人不能正确感知车内外环境变化。二是超速行驶时,驾驶人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三是超速行驶增加驾驶人疲劳程度,反应能力下降。超速行驶时,超车、会车的机会增多,行驶间距缩短,车外情况应接不暇,驾驶人心理能量和重量能量消耗很多,注意力频繁转移,易感到疲劳,时间一久还会瞌睡,极易引发事故。四是超速行驶有时会使驾驶人的思维判断失误。五是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六是超速行驶使汽车的制动距离增长。七是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

    16处路段这样限速

    市区全路段限速道路共16条,根据不同情况限速范围在40-80公里/小时

    路段 限速东海西路-东海中路 50公里/小时香港西路-香港中路 50公里/小时山东路 50公里/小时黑龙江南路-黑龙江中路 60公里/小时重庆南路-重庆中路 70公里/小时合肥路 40公里/小时胶宁高架路 80公里/小时(个别弯道处40公里/小时)杭鞍高架路 80公里/小时华仁立交桥 40公里/小时(福州北路哈尔滨路方向)环湾路分车道限速 60-80公里/小时银川西路 50公里/小时辽阳西路 60公里/小时跨海大桥高架路 80公里/小时胶州湾隧道 80公里/小时福州北路 50公里/小时福州南路 50公里/小时

    这些区域抓拍超速

    记者从交警部门得知,我市智能交通系统新建了12处超速检测点位,交警部门针对道路情况分别在上桥口设置限速标志牌、进入弯道警告标志和线性诱导标志等提醒方式完善了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市民行车请一定看准限速标志,以免被处罚。

    据介绍,交警部门设置超速抓拍点位,多为事故多发路段,或者是处于上下坡,或者是急转弯车道,遇到恶劣天气要是刹车不当很容易导致侧滑、翻车等事故,交警部门设置抓拍也是为减少事故隐患。超速抓拍点的探头实行24小时抓拍,目前,测速点抓拍的超速违法行为多发生在夜间,执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切不可心存侥幸,安全驾驶最重要。

    智能交通新建12处超速检测点位

    序号测速地点 限速值(公里/小时)

    1胶宁高架路大润发桥上 802胶宁高架路三百惠桥上 803快速路三期莘县路桥上 404杭鞍高架路杭州支路桥上 805华仁立交桥(原莱钢立交桥)哈尔滨路桥上 606瑞昌路与湖清路路口 607华仁立交桥(原莱钢立交桥)福州北路桥上 408文昌路十梅庵社区南100米 609重庆中路与唐山路路口 7010金水路体育学院门前 6011文昌路大枣园路牌北侧130米 6012文昌路大枣园村 60

    处罚

    超速50%就要记满12分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小型客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超速10%以下,处以警告;超速10%-30%,罚款50元,记3分;超速30%-50%,罚款200元,记6分;超速50%-70%,罚款500元,记12分,超速70%-100%,罚款1000元,记12分;超速100%以上,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14处道路完成微循环整治

    昨天,市城乡建设委发布消息称,今年市政道路整治和微循环道路整治顺利完成。今年完成微循环道路整治14处、拥堵节点改造34处。

    其他改造的微循环道路及街巷包括:对市北区广饶支路与寿光路之间60米通道翻建为沥青路面结构;北仲一路与延吉路交会处(延吉路北侧),由延吉路北侧人行道将道路隔断,拆除延吉路北侧人行道,道路打通;南口路与延吉路交会处(延吉路北侧),由延吉路北侧人行道将道路隔断,拆除延吉路北侧人行道,道路打通;海泊河南路(山东路-镇江路)约280米路段未打通,拆除紫御观邸外侧绿化,道路打通;黎川路与长沙路交会处(长沙路南侧),由长沙路南侧人行道将道路隔断,拆除长沙路南侧人行道、台阶,将黎川路打通与长沙路进行顺接;宁安路北段,中房福岭嘉苑—新侨花园段现状为土路,道路长度约75米,新建车行道、人行道,宁安路向北延长至新侨花园北门。还有北仲小区路、君峰路东侧小区路、石门路、东山五路等未贯通道路打通。(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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