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黄岛区烟草专卖局的稽查人员发现,有人在微信、qq等平台“叫卖”卷烟,经调查叫卖者竟然是三名青岛某高校的大学生。之后稽查人员同网警联合,将三名大学生及其上线共计11人抓获。
警方加其微信好友取证
2014年10月,黄岛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根据前期在互联网上搜集的案件线索,发现有人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销售卷烟。稽查人员将案件移交给开发区警方,民警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其中三人。据了解,他们都是青岛某高校的在校生。为了侦查案情,民警与其中一人加为微信好友,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据。待时机成熟之后,将三人一举抓获。
姜某是其中一人,也是最早开始在互联网上做卷烟代理的人。而另外两人均是姜某的室友,他们见姜某获利颇多,也想跟着一起挣钱。据三人称,他们并不知道互联网上销售卷烟是违法的,“家里比较困难,就想通过卖烟赚点钱,贴补家用。 ”
根据其口供抓获了上线
据三人交代,他们从广东等地区的“上线”购买一定数量的卷烟,之后通过微信、QQ发布卷烟信息,寻找下家。用这种方式,姜某将卷烟销售到了黑龙江、河北、山西、辽宁、山东等地区。据稽查人员介绍,每销售一条,三人都会从中收取10元至20元不等的差价。他们销售的卷烟既有假冒伪劣烟,也有走私卷烟。
稽查人员介绍,除了三名大学生之外,他们还根据掌握的资料及口供,通过调查往来账目等,发现了上线的相关线索,并据此抓获了8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此案共抓获涉案人员11人,逮捕了8人,取保候审3人,网上追逃1人,案件总涉案金额达441.99万元。在三名大学生中,姜某销售的卷烟涉案金额较大,但公安机关鉴于其属初次违法,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对姜某取保候审。看到姜某被处以重罚,校园“常驻”的招收网络卷烟代理广告转眼间也自动消失了。
互联网卖烟属违法
根据相关规定,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另外,《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通过QQ、陌陌等互联网形式进行销售卷烟的行为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对涉案数额较大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互联网销售卷烟为虚拟行为,“两头不见人”,不但令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难以监管,还极可能出现诈骗行为,致使“买家”无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通过互联网销售卷烟很难确定购买者的身份,为未成年人购买烟草制品提供了隐形渠道,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记者 王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