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门实施安全新规 自行车不能再带上火车

    早报讯 随着2015年春运的临近,铁路部门公布并开始实施了一系列安全新规。记者从济南铁路局获悉,从昨天起,旅客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等易影响旅客列车车内通行、容易污损铁路车辆、影响站车环境秩序的物品和动物乘坐火车,但残疾人代步所用的折叠式轮椅是可以携带的。

    昨天,济南铁路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和铁路站车秩序,自2015年1月10日起,严禁旅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和妨碍公共卫生、影响旅客列车车内通行、容易污损铁路车辆、影响站车环境秩序的物品及动物进站乘车。”

    据了解,铁路部门此前早就规定,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不允许携带。今后不允许携带自行车上车,也是铁路部门为旅客安全和通行方便考虑,但残疾人代步所用的折叠式轮椅是可以携带。如需运送上述规定外的物品器具,可办理托运。

    根据铁路部门相关规定,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规格或重量超过免费携带范围的物品都不能带上火车。

    乘坐火车,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代步所用的折叠式轮椅不计入上述范围)。超出部分将需按章补收相应运费。 (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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